[摘要]凭借零排放、无污染、速度快、小巧灵活等特性,电动车缓解了环境污染、城市拥堵等难题。但因为电动车超标加上车主违反交通等原因,不少地区对电动车采取“不认同”的态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电动车车主与执行人员的矛盾,交警暴力执法和车主袭击交警等新闻层出不穷。所以,电动车车主与交警真的到“水火不容”的地步了吗?
凭借零排放、无污染、速度快、小巧灵活等特性,电动车缓解了环境污染、城市拥堵等难题。但因为电动车超标加上车主违反交通等原因,不少地区对电动车采取“不认同”的态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电动车车主与执行人员的矛盾,交警暴力执法和车主袭击交警等新闻层出不穷。所以,电动车车主与交警真的到“水火不容”的地步了吗?
交警与电动车车主的冲突
7月20日下午,一名甘肃兰州的电动车车主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交警对电动车车主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但该车主拒不配合处理,并且情绪激动对交警进行辱骂、殴打,其中一名辅警的下巴处被打破。最后,经派出所办案民警对执法记录仪的查看和了解,对其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事实依法做出治安拘留的处罚。笔者在浏览器中搜索,发现交警与电动车车主之间不愉快的事情相当多,不仅仅是个案。
首先,逆向行驶、超载等违反交通的行为,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漠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其次,电动车车主被处罚之后,情绪不稳定无可厚非。但是,将自己的怒火发泄在交警的身上,就应当承担后果。根据法律规定,殴打交警属于妨害公务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可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殴打行为造成重伤以上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后,电动车车主应当加强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交警人员也可组织车主和违法当事人参加交通安全学习。
但其实有一些交警的处理方式也不恰当。6月底,一段“石家庄交警打人”的视频在网上疯狂流传。专案调查组表示:在发生“打人”动作之前,电动车车主在自行车道逆向行驶,且阻碍警辅人员执行职务,并在引导其前往教育处罚点过程中动作过激,致辅警双臂多处划伤。在路口另一侧执勤的民警看到辅警受伤情况后,将当事人打倒在地。随后,涉事民警被停止执行职务。笔者认为,虽然车主有错在先,并采取过激的行为,但交警“以牙还牙”的处理方式,也是让人不敢苟同。
为什么两者之间存在矛盾?
交警与电动车车主的冲突事件,往往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在公众的面前,不禁让人思考是什么原因导致两者之间有如此大的矛盾?一方面是违法的车主认为,民警上路查纠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是为了“创收”。但在没有实证的情况下随意揣测,以讹传讹,导致交通管理执法受到莫名的指责,交警人员其实也是相当冤枉。另外,部分车主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认为民警纠正其交通违法违规是与自己过不去,对交警依法纠正交通违规,错误地抵触、对抗。
另一方面是交警以管理者的身份自居。部分交警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权势心理,在处理车主违法行为时,不能以平等的态度待人,这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与车主之间的矛盾。同时在实际执法中,交警对违法车主进行经济处罚而而交通违法行为不消除的现象突出,给群众的认知是——为了经济处罚而处罚,因此得不到公众的认可。
交警与车主友爱的一幕
所以,不管是交警亦或是电动车车主,应该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最后,笔者将在文末以实例向各位受众传达,交警与电动车车主之间友爱的画面。
据媒体报道,今日上午,一名车主在高速公路快车道上逆向行驶,而疾驰的车辆加深了车主的恐惧,车主不知如何是好,幸亏巡逻民警及时发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见到民警的车主当即哭了起来,民警耐心向她解释了电动车不能上高速行驶和在高速上逆行。
7月23日,一名交警突感身体不适,晕倒在路口的岗位上。随后,不少路人纷纷施以援手,将这名交警送往医院,而这其中就包括了电动车车主。所以,笔者认为交警与电动车车主并没有到“水火不容”的地步。
(责任编辑:厉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