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废弃物管理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从1999年至今,上海通过各种渠道回收的大量废电池至今还集中堆积。由于目前将废电池焚烧或者填埋都可能出现二次污染,因此废电池都尚未得到妥善处理利用,并成为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东方早报》2007年6月6日)
在世界环境日的第二天看到这样的新闻,不免心头为之一凉,过去,我们不止一次看到了很多孩子养成了不乱丢弃废电池,积极宣传并收集废旧电池的环保做法,还有很多的社区居民也养成了收集废电池的良好习惯,但是,当他们知道了城市的废电池堆了8年无处可去的时候,他们还会有回收废电池的热情吗?至少他们会彷徨。
一颗“钮扣”电池中的污染物全部释放后可污染60万升水,一节一号电池弃置于土壤中,可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农用价值。上海废电池堆了8年无处可去,那么其他城市对待废电池的做法更不容乐观。目前,中国电池180多亿只的年产量占世界电池总产量的30%以上,年消费量达70亿-80亿只,但回收率却不足2%,更多的废旧电池已经污染环境了,也许国外的做法值得借鉴。
目前在国际上,德国、瑞典、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废旧电池回收方面有着非常完善的体系。日本、美国和欧洲的一次性电池已全部实现了无汞化。这些国家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对消费者征税等措施来保证废旧电池的回收。
德国官方规定:只有能够被回收的电池才能在市场上出售,消费者要将使用完的各种类型的电池交送商店或者废品回收站,他们必须无条件接受,并转送处理厂家进行回收处理。德国电池条例第六条规定,使用者不归还废旧电池,销售者在售其新电池时可加收13马克。甚至还要求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必须担当起区分有毒电池和无毒电池的责任,并对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实行押金制度,即消费者购买每节电池中含有15马克的押金,当消费者拿旧电池来换时,可以自动扣除押金。
美国是在废电池环境管理方面立法最多最细的一个国家,不仅建立了完善的废电池回收体系,而且建立了多家废电池处理厂,同时坚持不懈地向公众进行宣传教育,让公众自觉地支持和配合废旧电池的回收工作。在美国,用户如不把废旧电池交回给制造商、零售商或批发商,每买一节新的充电电池要多付3至5美元。
日本的野村兴产株式会社每年从全国收购的废旧电池达13000吨,占全国废弃电池的20%。野村兴产是一个民营企业,日本政府对它没有投入一分钱,但日本电池工业协会提供了很大帮助,与日本各大厂家进行协调进行一些资金补偿。对其它电池如铅酸电池,日本可做到100%回收,二次电池和手机电池也正在通过生产厂家的配合积极开展,特别是回收锂离子电池中的钴利润可观。
在废电池处理技术方面,目前最先进的是真空热解法,高效环保。很多国家采用补贴的方式,鼓励企业回收废电池并进行提炼处理。比如美国、日本,废旧电池回收后交给企业处理,每处理一吨政府要给予一定的补贴。韩国生产电池的厂家,每生产一吨要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用于回收者、处理者的费用,并指定专门的工厂进行处理。
处理废旧电池,政府应该出台针对性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积极进行技术攻关,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电池生产厂家适当征收环境治理税。研究机构拿出较为成熟的技术,政府拿出资金,进行处理废旧电池的硬件设施建设。上世纪70年代前,能拿废牙膏皮换新牙膏,如不拿则要多交钱才能买到新牙膏。如果能够把上述办法用到我国废旧电池回收工作中,也会大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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