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标”不出台,广州市的道路上也将不再解禁快递行业的电动三轮车。有媒体从《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中得到了这一消息。
9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表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但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可以使用电动三轮车从事社区配送服务。条件是该电动三轮车要“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然而有意思的是,时至今日符合快递专用的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却仍未出台。
广州市对快递三轮车的禁止规定,并非首创。去年3月份,深圳市“未有国家标准电动三轮车”也成为执法目标,诸多车辆被查扣。深圳快递业受到冲击,引发舆论争议。
有媒体注意到,在邮政系统内,早在2014年便已通过《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并将其作为行业标准。但将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过程则稍显漫长。2015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研究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2016年3月,国标委下达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计划。明确提出:“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项目的主管部门为国家邮政局,主要起草单位为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
有媒体介绍,2016年4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由国家邮政局组织起草,已经提交至国标委,征求意见的时限为2016年5月7日。
这份《征求意见稿》显示,快递电动车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15公里,最大装载量不大于180公斤,装备封闭式厢体,并具有统一蓝底白字“快递”标识。
不管是深圳市的集中查处,还是广州市禁止电动三轮车上路,都发生于“国标”并未出台的空档期。为满足老百姓生活需要,规范快递行业规范发展,很多人呼吁尽快出台“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
(责任编辑: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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