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俞刚) 一辆电动自行车上带了两名12岁以上的孩子,这种行为已经违法,更让人痛心的是,这辆电动车又被一辆中巴车撞上,中巴司机醉酒驾车,最终在这次交通事故中,电动车上两名孩子不幸身亡。
统计显示,今年1月份至今,西安市共发生交通事故279起,造成291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较往年同期有所抬头,与以往相比,电动车事故日渐上升。
电动车半年致5人亡
昨日,西安市交管支队情况通报会透露,经统计,今年1月至今,西安市共发生交通事故279起,造成291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较往年同期有所抬头,电动车事故日渐增多。
交管部门称,电动车违法行驶已成为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今年以来,西安市仅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就有10起,造成5人死亡。此外,便是摩托车违法行驶引发交通事故,年初以来,西安市摩托车类事故共发生92起,造成28人死亡,受伤人数高达110人。
交管部门将大力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6月15日晚10时50分,延安市延川县人冯某驾驶电动车,车后带着其14岁的女儿和12岁的儿子,当车由北向南行至西安市许士庙街附近时,被一辆从莲湖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该处的719路中巴车撞上,导致冯某受伤,两个孩子因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在事故调查时发现,驾驶719路中巴车的司机马某竟是醉酒驾车,目前马某已被刑拘。
6月16日上午8时40分,在大庆路土门附近,一辆重型货车在行驶中将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车挂倒,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杨某被碾压当场致死。
统计分析表明,违法载人、违法混入机动车道行驶是造成电动车事故的主因。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支队长王海玲呼吁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希望广大市民能从这些带血的数字和案例中汲取教训,远离交通事故!”同时交管部门表示,近期将组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法规
电动车如何行驶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必须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挂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可以载1名不超过12周岁的儿童,6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乘坐在固定座椅内。
现象:电动车爱走机动车道
本报讯(记者 俞刚) 雨中,一辆辆电动车不时从机动车流中穿进穿出……昨日,在环城西路北段,不到10分钟,十余辆电动车违法驶上机动车道,并且不时闯红灯。
昨日下午3时30分,在环城西路榴花宾馆前记者拦住一辆在机动车道上左右穿梭的电动车主,“为什么不在非机动车道上走呢?”“那边骑自行车的人太多了,走机动车道能快点!”在回答着记者提问的同时,这位车主在车流中找了个空当迅速冲了过去。
从榴花宾馆前到西安市交管支队不到100米的路段,记者粗略统计,不到10分钟内,有15辆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谁规定电动车不能走机动车道啦?”一位电动车主在看到记者拍照后,下车与记者理论起来。
随后记者分别在水司十字、吉祥村十字等多个路段发现有大量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其中不乏电动车非法载人、闯红灯。在随机调查的10位电动车车主中,有7人知道电动车应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有8人坦承:“确实经常在机动车道上骑,大家都这样,主要是没形成好的交通习惯。”10人中有6人不知道电动车载人违法。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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