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现无牌共享电动车 骑了小心被罚!

来源:闽南网      2018/7/19   浏览53691次   

[摘要]福州最近出现一款名为“哈罗”的共享电动自行车。


1531902967988.jpg


中国电动车网获悉,福州最近出现一款名为“哈罗”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虽说是电动自行车,却没有悬挂车牌。不少市民疑惑,福州早已要求电动车必须挂牌上路,为何共享电动自行车可以无牌上路?如发生了交通违法,租车人是否会被罚? 


记者调查发现,“哈罗”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投放点为马尾和上街,但有些租车人,会将车骑入其他城区。该公司客服回应,他们投放的是助力车,并非电动自行车,不会被罚。但福州警方回应,对于未悬挂号牌上路的共享电动车,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一律查扣。


共享电动自行车,外形酷似共享单车


日前,市民江先生向海都报反映,他在福州台江区、马尾区,经常看到一款共享电动自行车,该车外形和常见的电动车不一样,乍一看还以为是共享单车,车身颜色主要为黑色、白色和蓝色,十分显眼,车头和车尾有供租车人使用的二维码。而特别之处,是该车坐垫下方的支柱比较粗大,原因是里面放着圆柱形的锂电池。 


江先生说,这款共享电动自行车车身写着“哈罗助力车”,但和其他通行的电动自行车不同的是,该车没有悬挂号牌。他疑惑,省、市相关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牌上路,为何共享电动自行车可以无牌上路?假若出现了交通违法,租车人是否会被处罚,共享电动自行车所属公司是否要担责?


投在马尾、上街,却被骑入其他城区


昨日,海都记者下载了“哈罗单车”App,登录后在其界面会看到“单车”和“助力车”两个选项。记者查询了解到,在鼓楼、台江、晋安和仓山,选择“助力车”一项,就会显示“该区域暂未开通服务”的提示。而在马尾和大学城,则可正常使用。


江先生说,这款车虽然是投放在马尾、大学城,但不少骑手,频频将车骑到其他城区。 


随后,记者将定位移至马尾,界面就会显示周边区域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位置和数量。记者在马尾体育馆附近人行道上看到多辆“哈罗助力车”,和江先生反映的情况一样,这些车并未悬挂号牌。 


记者看到,和共享单车一样,这些共享电动自行车大多停在人行道上,摆放随意,有的还侵占盲道。据了解,租用这款共享电动自行车押金是199元,每30分钟收取2至3元,最高时速为15公里。


该车型未纳入目录,所以没法上牌


随后,记者联系了“哈罗”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客服,询问为何不悬挂号牌。客服称,这款车为助力车,不是电动自行车,不需要上牌,交警不会罚。 


记者在“哈罗单车”App的登录界面,选择任意一辆助力车,其显示的信息中,第一项就是该车剩余电量,由此可以认为,该车是使用电力驱动的。对此,警方人士介绍,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该车就属于电动车。 


记者在福州12345上查询发现,已有市民对“哈罗”共享电动自行车的问题进行投诉。马尾公安分局本月初回复,对于未悬挂号牌的共享电动车上路行驶,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一律查扣。 


有警方人士介绍,“哈罗”共享电动车无法上牌的原因是,福州市对电动自行车有严格规定,只有被纳入福州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车辆,才能上牌,而“哈罗”的共享电动车未被纳入目录,因此无法上牌。


市民呼吁:避免占道乱停,应设准入机制


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有市民认为,和共享单车一样,它将给大家的出行带来一定便利,但无序投放、无序停靠等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共享电动自行车正处于投放初期,福州市有关部门应当吸取共享单车的教训,对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设置门槛。 


有市民称,对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入福州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应当建立处罚机制,同时,相关部门应当对现有市面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整治,市场监管部门应约谈相关企业,交警部门应该对上路的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加强整治,而城管部门要加强管理乱停乱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只有多部门齐抓共管,才能杜绝乱象再生。 



(责任编辑:唐静)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