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骑电动车逆行被查 要“发朋友圈集赞”才能走?
这两天,一张截图突然在郑州市民的微信朋友圈传开了,一名网友称因为在金水路骑电动车逆行被查,交警要求“发朋友圈集齐30个赞才能走”。从交警大队了解到,该大队民警最近并未使用该类处罚方式,主要采用当场罚款或“三教育一采集”的方式处罚。不过,此前在国贸360广场、金水路与二七路交叉口,郑州交警确实采用过这样的处罚方式。
郑州骑电动车违法要“集赞”才能走?这些也要被罚
求证
骑电动车逆行被查 要“发朋友圈集赞”才能走?
“本人驾驶电动车在金水路紫荆山逆向行驶,被郑州五大队民警查获,转发朋友圈曝光自己,我认识到自己的违章和错误,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闯红灯不逆行,宁等一分,不抢一秒钟。”这两天,郑州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这样一张截图广泛传播,该网友称要集齐30个赞交警才放行。
从朋友圈定位来看,处罚地点位于紫荆山公园,应当属于郑州市交警一大队的辖区。
7月28日,向郑州市交警一大队、五大队民警核实,均未证实最近这两个单位有民警采用了这样的处罚方式。
郑州市交警五大队民警称,由于最近郑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交通整治,各个大队民警会跨辖区执法,“问了一圈,没有人用这样的方式处罚。”
该民警称,由于最近郑州全市范围内严查交通违法,“民警针对违法行为当场就处罚了。”他说,违法者要么接受罚款,要么接受“三教育一采集”处罚,即体验式站岗的感受教育、学习交通法规的法律教育、书写守法承诺的自我教育,并采集交通违法者的详细信息并记录在案。
回顾
郑州此前有市民因交通违法被交警“罚”发朋友圈
虽说最近郑州交警不太可能采用上述处罚方式,但在此前却有先例。上述民警说,此前在国贸360广场,有同事曾让交通违法者发朋友圈。
去年4月,在郑州市金水路与二七路交叉口附近,因驾驶非机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市民李先生被郑州市交警一大队民警拦下,完成了交通安全知识答卷后,李先生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出了“我是李×,我倡导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代言人”的倡议,并获得其微信好友点赞。
满脸通红的他说,“这种执法形式很新颖,比口头教育更深刻,以后我一定注意。”
民警介绍,以往采用在路口摆放宣传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彩页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效果不显著,于是创新了形式。
声音
外地也有类似处罚方式 不少网友表示赞同
除了郑州,四川达州、江苏连云港、浙江台州也有类似的处罚先例。
在台州的县级市临海,一位白领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被交警拦住。交警称,只要她把自己交通违法的事情发到朋友圈,呼吁小伙伴提高交通意识引以为戒,并且集20个赞,可以免除10元罚款。
达州交警称,这种集赞方式只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首次轻微违法行为,违法当事人可自愿选择罚款处罚和集赞免处罚两种方式。
针对网上质疑该做法缺乏法律依据的声音,上述民警回应,“朋友圈集赞免处罚”并非强制性做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违法的行人或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选择罚款或处以警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对于这样的处罚方式,大部分网友在留言、评论中表示了赞同。市民陈女士说,就得这样罚,不然长不了记性。网友@夜风说道:我经历过站岗式体验教育了,在路口硬生生地站了半个小时,真是记忆深刻。
眼下郑州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中,交警正对电动车逆行、闯红灯、走快车道、违规载人载货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不少市民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尚存在一些疑问,骑电动车到底让不让带人?能不能搭遮阳伞?街头巷尾、公交车上都能听到市民在议论。为此,近日,对有关电动车、关注度较高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整理、采访。
骑电动车能带人吗
有市民反映,骑电动车载了一个人,就被交警拦下处罚,难道骑电动车不能带人吗?
骑电动自行车并非不能带人,只是有一些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也就是说,在河南,骑电动车可以带一名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带成年人以及12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搜索信息发现,国内不少省(市)都有类似的规定。如,《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使用固定座椅。四川省也有相似规定。
那么,为什么各地会作出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规定呢?郑州一名交警向记者表示,这主要是因为电动自行车的设计及性能,如果载重过大,会超过负荷,影响制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电动车上能装遮阳伞吗
炎炎夏日,大街上不少电动自行车都安装了遮阳伞来防晒。不过,由于安装遮阳伞违反安全驾驶的规定,存在隐患,郑州交警正大力整治。
7月27日,在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河医立交桥看到,郑州交警三大队民警将安装着遮阳伞的电动车拦下,并现场将遮阳伞拆除。大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表示疑惑,“安装遮阳伞也不能?也没有碍着别人的事吧?”
交警三大队民警对此解释说,遮阳伞支架固定在车把上,会遮挡一部分视线,同时,遮阳伞的面积很大,路上行驶时蹭到他人后很容易引起交通事故。据了解,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属于非法改装,交警会现场拆除并没收。
非机动车道被占,让电动车怎么行驶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郑州街头电动自行车走快车道现象有所好转,但是,当越来越多的电动车走非机动车道时,另一个问题又显现出来了。即非机动车道被乱停乱放的车辆占用,或者太窄,导致非机动车道非常拥堵,尤其是在早高峰。
对于部分非机动车道太窄的问题,郑州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对相关非机动车道进行调研,将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进行完善。目前,已经有部分非机动车道拓宽。7月28日,记者在紫荆山立交桥下看到,紫荆山路由南向北方向的非机动车道,通过调整隔离护栏的位置,拓宽了十几厘米。
此外,郑州交警还在东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附近试点设置了“非机动车等待区”来改善非机动车的通行状况。
对于非机动车道被占的问题,目前郑州交警已在一些非机动车道上增加禁停标志,将路口50米范围内设置为禁停区域,并对违停车辆拖移,为非机动车通行优化空间。火车站地区一商户告诉记者,现在非机动车道确实比以前干净了。
此外,一些支路或小街并未专门设置非机动车道,那是不是意味着电动车就可以肆意行驶了?并非如此。《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骑电动车违法怎样处罚
郑州交警支队了解到,对于非机动车违章行为,交警根据相关规定,予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同时,进行“三教育一采集”,对于违法次数较多的非机动车驾驶员,交警将通过网络进行曝光。
快看骑电动车的正确“姿势”
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
(三)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避让行人;
(四)不得在人行横道上骑行;
(五)制动器失效的,不得骑行;
(六)不得在车行道内逆向行驶、停车滞留;
(七)有转向灯的,转弯前开启转向灯。
(责任编辑:朱栩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