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深夜合伙盗销电瓶的男子,其中一人被夜巡民警当场抓获后,本以为能逃之夭夭,未料中了民警的计谋而一一落网。
6月24日晚,海安县海安镇24岁的许某、16岁的孟某像往常一样合乘摩托车流窜盗窃电动自行车电瓶。晚上9点多,二人在城东镇小龙网校楼下窃得一块电瓶后,随即打电话给负责收赃的唐某。25岁的唐某是安徽涡阳籍人,暂住在海安镇近5年,以收废旧为生,今年5月初与许、孟相识。唐某到达现场后,将电瓶装在事先准备好的黑色帆布箱子里。许某告诉唐某,当天中午,他们在海安镇新宁小区10号楼下窃得一电动车电瓶,担心被人发现,就未当场拿走,将电瓶藏在小区里的树丛中,便让孟带唐去拿。三人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切正好被夜巡至此的便衣民警给暗中盯上。
便衣民警随即驾车尾随孟、唐二人至新宁小区,并将情况通报给在该小区巡逻的民警。正当孟某把电瓶找出来的时候,见几名民警从远处走过来,随即扔下电瓶,趁着夜色逃走,唐某还没反应过来,当场被民警逮住。
经盘查得知简要情况后,民警将唐某带回暂住地,让唐某假装一切正常,打电话让孟某过来拿钱。在电话里,孟某有些犹豫,但唐某按照民警的指意,称刚才只是民警例时巡查,问了几句就走了。于是孟某信以为真赶了过来,刚进屋就被民警抓获。随后,民警考虑到平时许某不直接销赃,赃款由孟某经手,便让孟某给许某打电话,称钱已到手,唐某为感谢他们长期合作,还买了酒菜要请他们吃夜宵,许某同样信以为真,刚到门口就被民警抓获。
经调查,今年5月份以来,许、孟二人先后50多次窜至海安镇、城东镇等地小区、路段,盗窃电动自行车电瓶50余只,平均每日作案一起,共销赃得款5000余元,而负责收赃的唐某只是许、孟的一个“客户”而已。目前,警方正在调查此案,同时安排警力对其他分布在不同地域的收赃者实施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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