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侥幸 电瓶车撞小汽车 上海一案例 交警认定电动车全责

来源:中电动车网   小伊   2018/8/29   浏览33579次   

[摘要]前段时间,上海人民大道西段上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不过,所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却没有按人们的一贯印象进行处理,而是认定电动自行车一方全责。

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机动车没有违法行为,人们也习惯的认为机动车应当赔偿。中国电动车网了解到,前段时间,上海人民大道西段上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不过,所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却没有按人们的一贯印象进行处理,而是认定电动自行车一方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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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号,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人民大道西段博文路口时,陈某直行方向的信号灯为红灯,但陈某并没有停下,继续往前开,结果与夏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相撞。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陈某不仅闯了红灯,而且属于逆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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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民警认定这起交通事故最直接的原因便是陈某驾驶电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闯红灯通行,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两车受损。所幸陈某只轻微受伤,并无大碍。随即,民警依法做出了陈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小车驾驶人夏某某因无违法行为不负事故责任的责任认定。这就意味着陈某不仅要自己掏钱治伤,还要赔偿受损的小车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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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动车网提醒,以往人们认为,电动车属于弱势群体,道义上、经济上、法律上,都处处关照电动车,不少电动车驾驶人就有恃无恐,甚至连红灯都敢闯。但是,这起事故的处理结果说明,没有强者与弱者之别,只有守法与违法之分。人人都该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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