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8月风波未平,9月新规再起!超标车更受冲击!

来源:中电动车网   小伊   2018/8/29   浏览11668次   

[摘要]8月起,全国各地纷纷开始严厉打击超标电动车,9月的打击政策也不少


自电动车新规实施后,8月份一片惨淡,传统的电动车、电池换购销售热潮或将减退,行业正在经历转型阵痛。


但这并没有结束,9月1日后,部分地区还有新规即将施行,对于电动车的监管将会更加严格,超标车将会受到更大冲击!


山东菏泽:9月1日起,全面禁售、限行超标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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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菏泽市城区开展电动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开始。


规定从2018年9月1日起,不得在城区销售超标电动车,全面清理城区内超标电动车经销商及销售网点。2018年9月30日前,经销商及销售网点自行处理超标电动车现有存量。


广东广州:9月1日起,实施禁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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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等轻便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将于2018年9月1日起实施禁摩。


在划定的区域(道路)范围内,禁止一切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禁止销售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


天津:9月1日起,超标车上路需有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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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对符合新国标的车辆进行登记并安装白色正式拍照,不符合规定的安装黄色临时牌,临时牌照过渡期为3年,期满后禁止上路行驶,对改装、拼装的二轮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上牌照。


9月1日后,天津市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安装牌照,否则将予以扣留。


从菏泽、广州、天津三地对于电动车、摩托车的管理方式来看,全国其他城市也都大多采用了这几种措施:


1、全面禁止,禁止销售,禁止上路。


2、规定区域,在范围内禁售限行。


3、设置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全面禁止。


虽然新国标、3C认证都对电动车的生产和销售提出了比较严格的要求,但其从根本上也都是为了规范电动车市场和规范交通秩序。有的城市增设电动车专属通道,这样可以让电动车的行驶比较有序,在正式道路上的交通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全面禁行禁售、“一刀切”式的政策并不可取,到最后不仅可能达不到最初的预期,反而搞得人心惶惶,市场更加混乱。



(责任编辑:朱栩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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