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究竟应该如恶化管理才能杜绝对环境犯下的罪呢?
9 月 7 日,一起江苏最大铅蓄电池环境污染案 14 名嫌疑人因涉嫌环境污染罪被江苏淮安清江浦检方依法提起公诉。该案涉案金额超亿元,嫌疑人非法牟利 1000 多万元。经鉴定,其造成的生态损害治理成本需要 2000 万元。
2017 年 9 月,淮阴区环保局接到市民举报,称有工厂排放出难闻气味。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查获后觉得案情重大,便立即联系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当日立案侦查,现场查获待废旧铅蓄电池 100 余吨,塑料外壳 9 吨,炼制的铅板 78 余吨,成品铅锭 60 余吨,现场查扣账本 3 本。
经审查,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9 月间,犯罪嫌疑人陈某、张某等人明知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共同出资的方式,开设废旧铅蓄电池收购厂、铅蓄电池拆解厂、炼制铅锭厂等,雇佣王某做厂里的会计,先后从上海、南京、高邮、泗阳、淮安等地收购废旧铅蓄电池,后安排孙某、李某将废旧铅蓄电池运输到淮阴区袁集、码头、丁集等地拆解、加工炼制铅锭,雇佣吴某进行装卸、称重、计账等工作,并雇佣马某、蒋某等人进行非法拆解、炼制等工作。至案发时共收购废旧铅蓄电池 18600 余吨,炼制铅锭达 9349 余吨,涉案金额达 1 亿多元,非法获利 1000 余万元。
清江浦区检察院认为,陈某、张某等人为谋取利益、大量非法拆解废旧铅蓄电池、炼制铅锭,在非法处置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水、废酸、废气等均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罪。
9 月 7 日,检方对该案 14 名嫌疑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主从犯、是否有自首、立功、有无犯罪前科等不同情况,建议法院分别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张某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凡事靠群众举报、靠警察抓捕、法院判刑来杜绝基本都是百搭,不然那些黄赌毒早就绝了迹。废电池回收既然是门暴利的生意,肯定就有人铤而走险去做,而且是国家管的越严,利润就会越高,亡命徒们也会越多!究竟应该怎样管理才能杜绝这些对人类环境犯下的罪呢?
(责任编辑:朱栩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