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统计,11月1日,北京市在正式启动核发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业务后,全市二百余个核发站首日共发放临时标识7763个。
11月1日,《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按照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需登记挂牌才可上路。同时,北京市交管局也正式为超标车发放临时标识,进入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应悬挂标识上路。
据统计,11月1日,北京市在正式启动核发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业务后,全市二百余个核发站首日共发放临时标识7763个。早上8点半,第一辆已经在线上预约的电动自行车就到了垡头地区的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核发站。截至9点,仅半个小时的时间,全市就已经发放了1900个临时标识。
据了解,过渡期内,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有6个月的办理期限。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车主均可按照相关流程到交管部门申领临时标识。目前,申领临时标识分为“线上申报、线下领取”和“预约办理、现场申领”两种方式。
明年5月1日后,未申领临时标识的超标车再上路,将面临罚款1000元、扣留车辆的处罚。如果已经申领却未悬挂上路的,也要罚款20元。自今年11月1日起,凡是使用伪造、变造其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的,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收缴,并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虽然部分城市已经开放了超标车路权,但进入11月,地方政策强势推进,对于电动车行业的监管也更加严格,经销商需提前防范。
01
广东揭阳:无牌超标电动车禁行
近日,广东揭阳市公安局发布最新决定,从2018年11月开始在榕城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无牌证假牌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整治内容为:驾驶未登记上牌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
02
陕西西安:对非标电动车严管重罚
西安交警10月25日晚发布消息,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秉承“严管重罚”原则,对驾驶超标电动车,驾驶资格不相符的驾驶人,一律行政拘留;对暂扣的两、三轮车逐一核对,经鉴定为机动车的,一律按照机动车违法进行处理。另外,西安交警将积极联系工商质监部门,对销售违规电动车的经销商和门店,采取教育、警告、停业、查封、吊销等措施,杜绝违规、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行为。截至26日,两天内已经查扣400多辆电动车。
03
山东菏泽:处罚超标电动三、四轮车
11月16日起,菏泽市对超标电动三、四轮车的整治将进入依法处罚阶段。对于电动三轮车无证驾驶的,处以200元罚款;电动四轮车无证驾驶的,处以500元罚款。电动三轮、四轮车无号牌上路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有驾驶证的,扣12分。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和扰乱信访、办公及社会秩序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被扣留的车辆,30日内不按规定接受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置。
04
江苏徐州:从严查处“三小车辆”
11月16日起,徐州市丰县城区将开展“三小车辆”(指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和机动三轮车)整治行动,届时,除快递、货车等特定行业外,其他“三小车辆”禁止在禁区范围内行使。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有牌的电三轮也会被禁行,看来只能放家里当废铁了。
05
浙江:电动车过渡期管理办法出台
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受理按照新国标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申请。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消费者可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向住所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登记,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小伊点评:
北京市允许超标车上路,并发放临时标识,能够给超标车正式设置过渡期,并且有了“身份证”,这在电动车行业是遥遥领先的。这不仅保障了当地购买过超标车居民的出行,更给其他城市做了个榜样。
在经历过禁行禁售、严查严打之后,各地政府也逐渐意识到其中带来的问题和隐患,“一刀切”并不能带来最好的结果,电动车行业逐渐回暖,承认超标车路权也不是件难事。但随着新国标的接近,超标车已经不是市场的主流,虽然设置了过渡期,企业和经销商们也要注意,生产、销售符合新国标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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