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月2日,太原市交警支队通报,截至11月29日,已有58332辆电动车自行车登记上牌。
12月2日,太原市交警支队通报,截至11月29日,已有58332辆电动车自行车登记上牌。
按照《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过渡期限为一年,明年5月1日起,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行驶。
自今年5月7日,太原市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逐步开放了16个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必须满足如下6个条件:
1,电动自行车轴距不得超过1.25米,
2,车重不超过55公斤
3,车宽不超过0.45米(不含车把手和脚蹬)
4,车辆具有脚踏骑行装置,
5,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
6,时速不超过25公里
办理登记上牌业务时,需要携带以下4份文件: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2,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 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4, 车辆出厂合格证,并填写《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
注意:
今年5月1日之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需出示增值税发票;
今年5月1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如发票遗失的,在申请表背面填写《电动自行车合法来历证明承诺》。合格证遗失的需前往同一品牌商家开具《电动自行车参数情况表》,并盖有品牌代理商的公章。
太原消费者们,电动自行车要抓紧上牌了,只剩下半年了!否则明年5月1日起将禁止上路,这损失可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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