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1日是北京市无标识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首日,交警在城区各主要大街对电动车正进行严格检查。北京超标车如果尚未申领标识,则车辆不能上路,一旦上路,则将面临罚款。
中国电动车网获悉,5月1日是全市无标识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首日,全市交警在城区各主要大街对电动车正进行严格检查。记者发现,城区内,超标和目录内电动车上牌率超高,违法行为多为“不按规定安装”。据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区和远郊城关地区的临时标识安装比例都令人满意,但在广大农村地区,上牌量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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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辆开到路口的电动车都会被检查一下,但在记者观察的这段时间内,每一辆前后都空荡荡的超标车,骑手都能拿出牌子,对交警今天的检查,大家心里也都有准备。只是得知“光有还不算,必须得挂上,否则要罚款20元”的时候,有的人还是有些吃惊,但对罚款并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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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临时标识或者正式电动车号牌丢失、损坏了怎么办?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可以免费重新领取,但是如果在此期间上路,仍然要按照“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规定,被处以20元罚款。
一个小时内,交警现场处罚了10多起“未按规定安装”和“合法车未及时上牌”的违法行为,并未遇到需要扣车的情况。
交管局副局长刘恕在现场介绍说,自去年超标电动车临时标识申领发放工作开始至今,全市已发出了214万张临时标识,还有29万多张是车主已经提交了申请并且已经获批,但是车主尚未去领取的。“节后还有10个工作日能够领取,在此期间,遇到检查,只需要出示预约成功的二维码就可以了。”
警方表示,从5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不再接受申请,如果超标车尚未申领标识,则车辆不能上路,一旦上路,则将面临1000元罚款的处罚。如果车主拒不缴纳罚款,则会被当场扣车。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本市电动自行车需经登记并取得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及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驶,对于《条例》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市交管部门申请登记。其中,对未在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设定了3年过渡期(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相关车辆在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悬挂临时标识,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
交管部门提示:
号牌、临时标识,需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不得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
(责任编辑:郝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