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电动车新规: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路上最多还能跑3年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9/5/14   浏览978368次   

[摘要]5月13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今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安徽省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电动车消费者究竟该怎么办,一直没有明确。因此,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通知》,按照国家新标准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

5月13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今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安徽省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电动车消费者究竟该怎么办,一直没有明确。因此,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通知》,按照国家新标准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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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生产:严禁生产不符合新标准电动自行车


省市场监管局等三部门表示,近期全省各地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摸排,督促企业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严禁生产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


如果生产企业违法生产,将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销售:线上线下严禁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


各市、县级市场监管、经济和信息化、公安等部门将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摸排。市场监管部门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为了防止超标电动自行车在网上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平台上销售。


(责任编辑:周祝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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