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标车设置1年过渡期,中山百万辆超标电动自行车何去何从?

来源:中山日报      2019/6/28   浏览25416次   

[摘要]6月21日,中山市启动对符合新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纳入非机动车范畴管理。

6月21日,中山市启动对符合新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纳入非机动车范畴管理。但事实上,目前中山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10万辆,有九成以上属于违标车或者旧标车,这意味着将近100万辆电动自行车无法正式上牌。那么,这些无法上牌的车辆该何去何从?过渡期后,是直接报废,还是能以旧换新?带着车主的疑问,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超九成电动自行车不能上牌


目前中山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10万辆,却有九成以上属于违标车或者旧标车,这意味着将近100万辆电动自行车无法正式上牌。为何不能上牌?“这个问题非常简单,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就不能上牌,在上牌时,民警会严格按照新标准的各项指数进行验车。”市公安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中队长方小江表示。


目前,中山市共有合标电动自行车(简称合标车)、旧标电动自行车(简称旧标车)、违标电动自行车(简称违标车)三类电动自行车。其中,合标车是指相关系数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旧标车是指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违标电动自行车是指既不符合新标准也不符合旧标准,不具有人力骑行功能,或者最大设计车速、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超出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标准的电驱动两轮车辆。


旧标车和违标车均设置过渡期


实际上,从6月20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来看,其中就着重考虑了旧标车和违标车的后续处置问题。


根据《通告》要求,新标准实施之前购买的符合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须于12月31日前凭有效证明材料办理临时登记,领取有效期3年的临时号牌,逾期未办理临时登记的,不得上路行驶。同时,对在用的既不符合新标准也不符合旧标准的违标电动自行车设置1年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违标车辆仍上路行驶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切实考虑到车主们的利益,政府管理和执法方式还是比较温和的,并没有对超标车进行一刀切,而是给予了1年或者3年的过渡期。”广东正日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艺金看完这份通告后表示。


鼓励商家和车主以旧换新


对超标车的后续处置问题,市民最为疑惑的是,1年或者3年过渡期到期后,该如何处置,“有以旧换新政策吗?有折价回购吗?报废有补贴吗?”

(责任编辑:周祝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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