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区行驶的超标电动车一律查扣

来源:海南日报       2007/7/5   浏览3348次   

越来越多的超标电动车上路给海口的道路交通秩序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为此,海南省海口市交巡警支队决定从7月4日开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迅雷行动”,全面整治超标电动车。警方称,只要超标电动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就一律扣车。

据介绍,超标电动车指超过国家规定的CB17761-1999标准(即指车辆设计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轮胎宽度不大于5.4厘米、有脚踏装置,简称四项标准)的电动车。

海口交巡警称,近期来,超标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现象严重,有的体积重量比摩托车还大,拉载三四人,有的时速超过50公里,且无声音,撞到前面行人往往是对方没有察觉而躲避不及,有的恶意闯红灯。而且驾驶人大多没有经过正规培训,驾驶技术生疏,交通法律意识淡薄。

今年1月6日4时12分,在龙昆北路海口市委前路段,安徽人何某驾驶电动车与小轿车相撞,何某当场死亡。警方认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电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4月13日14时14分,在琼山区新大洲大道琼北车管所路段,杨某驾驶小客车,与东山镇玉下村4队吴某驾驶的电动车侧面相撞,造成吴某当场死亡。事故原因是电动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未确保安全行车。

据不完全统计,仅从2006年至今,超标电动车共发生交通事故300多起,造成100多人受伤、6人死亡。

海口交巡警表示,在整治期间,凡超标电动车禁止在市区道路上行驶,违者一律扣车;凡阻碍执法、冲关冲卡的一律拘留。(文刚 陈世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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