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最忌亏电行驶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2007/7/5   浏览12857次   

电动车的电池作为一个主要部件却又是一件消耗品,目前大多数企业对电池的质保期限只有一年,过了质保期再有问题,消费者就要自己花几百元钱重新购置。而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的质量抽查显示,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4.3%,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低温容量、2小时率容量等方面。

只有一年的质保,市场上还有近三成电池不合格,这就不得不要求消费者善待电动车的原配电池,尽量延长它的寿命。记者采访的天津日木佐治和北京新日的销售及厂方人员均表示,在日常使用中只要注意几点就可以有效地延长电池的寿命:

首先,不能长期载重。增加电动车的负荷等于是让电池在“超水平”发挥,总有一天它就会“透支生命”,所以那些用来载客的电动车电池肯定短命。

第二,避免频繁的启动和刹车,也是对电池的很好保护,并且最好避免用电机直接启动,而是人力骑行和电机相结合,减少电池的负担。

第三,在骑较大的坡道时,最好也能用人力骑行和电动行驶相结合。并且,使用中要严格避免电池进水。

第四,最需要消费者注意的一点就是,不要让电池亏电,最好能每天充一次电,而不是等到电池一丁点电都没了再去充,不过也不应该骑过电动车后就充电,应该掌握在电池的最大行驶里程的60%-70%时再充电。

最后,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还要注意的是定期检验。因为如果电动车的续行里程在短时间内突然下降十几公里,则很有可能是电池组中最少有一块电池出现断格、极板软化、极板活性物质脱落等短路现象。此时,应及时到售后的地方进行检查。本报记者 江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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