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助“尽力而为”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将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7/7/9   浏览2064次   

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参加医疗保障人数已达1.66亿

郭晋晖

医保已成为五项社会保险中参保人数增长最快的险种,而即将启动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还将进一步扩大医保覆盖面。

国务院副总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组长吴仪近日表示,试点将坚持低水平起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财政补助将尽力而为,确保试点工作少走弯路,不走回头路。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初成

据新华社报道,7日召开的中国企业医院大会上传出消息,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参加医疗保障人数已达1.66亿,中国正在初步形成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以城乡社会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此前公布的第一季度数据显示,到3月底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209万人,比去年增加477万人。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又增加了约400万,医疗保险扩面正在提速。即将启动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将进一步加快这一进程。

1998年国家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2年又在农村着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没有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镇非从业居民。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加快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从今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这项举措之后,国务院和相关部门进行了紧锣密鼓的筹备。4月4日,国务院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5月15日,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并决定将《指导意见》下发各地,召开座谈会听取地方意见后作进一步修改上报国务院审定。

试点工作“不走回头路”

6月20日、28日和7月5日,国务院分别在江西南昌、江苏镇江和甘肃兰州召开东、中、西部三个座谈会,听取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意见。

吴仪在座谈会上表示,要选好试点城市,通过他们的试点实践,检查和验证政策的可行性,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少走弯路,不走回头路。

据《第一财经日报》了解,虽然中央统一的文件还没有出台,但北京、深圳等经济发达的城市已经先行一步。上月末,北京市公布了城镇无就业老人和小孩参加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北京市财政每年将为此补贴4亿元。按照计划,到明年北京将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

但从全国来看,医疗保险受到了地方经济水平的制约,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离不开各级政府的资金支持。

吴仪在座谈会上提出要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坚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财政补助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各级政府要负起责任,安排必要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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