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发布的破产文书显示,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汽车”)被法院裁定,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这家曾经首批拿到新能源汽车“双资质”的造车新势力在被李嘉诚“抛弃”之后,最终还是没能挺住。
近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发布的破产文书显示,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汽车”)被法院裁定,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这家曾经首批拿到新能源汽车“双资质”的造车新势力在被李嘉诚“抛弃”之后,最终还是没能挺住。
据了解,长江汽车拖欠员工工资长达12个月之久,工资何时发放至今没有准确消息。自今年8月24日被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后,长江汽车据称每周发放一次关于“居家等待”的通知,而在几日前,众多员工收到了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书”。
根据长江汽车内部通知,11月1日长江汽车正式宣布解除与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相关社保公积金也开始停止缴纳。至于拖欠的员工工资、“十三薪”等,下一步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对于职工债权中的部分工资,该公司请求政府先行垫付,但垫付的额度和时间将由政府决定。

实际上,从2018年开始,就已有员工向政府部门投诉长江汽车欠薪问题,2019年甚至有员工直接拉横幅讨薪,也有员工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但是欠薪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到2020年10月份,已陆续有数十起关于长江汽车欠薪的投诉。
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破产文书显示,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0年11月1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将于11月26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此外,根据法院发布的裁定书内容显示,经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调查,截至2020年7月28日,本院另有105件以长江汽车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尚未履行,申请执行标的约2.66亿元;以长江汽车公司为被告的未结诉讼案件34件,立案标的约9.45亿元。长江汽车公司自认现对外负债本金近30亿元、利息1亿余元,拖欠2019年12月以来的职工工资约4000万元。另,本案审查过程中,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长江汽车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材料移送本院进行破产审查,涉及执行案件5件,申请执行标的1600万余元。
资料显示,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杭州公交客车厂,后被五龙集团兼并。当时的五龙集团还兼并了云南美的客车公司,从而于2016年顺利拿下国内第二家新能源汽车生产牌照(第一张是北汽新能源)。次年12月,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成为国内第五家获得工信部发改委“双资质”的新能源车企,速度之快,也让业内大吃一惊。
2016年,五龙集团正式宣布将投资51亿元,推出长江EV的品牌,并且拿下了1150亩土地开始建新厂,其中包括贵州长江生产基地。而这笔庞大资金背后的助力者就是李嘉诚,并且,此后李嘉诚多次增持五龙电动车股份。2015年,李嘉诚的持股比例一度达到8%,成为其第三大股东。
然而,作为长江汽车股东,五龙电动其实早已自顾不暇。据公开的财报显示,从2010年-2017年间,五龙电动车持续亏损,2017年亏损22.3亿港元,2018年亏损20亿港元。如流水的亏损让李嘉诚嗅到了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不稳定和不成熟。商人本质的李嘉诚选择了及时抽离,最终持股比例低于0.04%。
成立至今,长江汽车始终未能实现新车的量产交付。据长江汽车官网显示,其拥有奕阁、奕胜、益众、逸酷四款车型,其中前三款为商用车型,逸酷则为小型乘用纯电SUV。但是,逸酷自2016年4月发布至今一直未能交付。
对此,长江汽车内部人士曾透露,“逸酷早就研发出来了,但是新能源补贴门槛一再提升,拖到后面这款产品已经达不到补贴要求,导致采购成本太高,缺乏竞争力而没能上市”。
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蓝海已经过去,长江汽车不是第一家倒下的造车新势力,但也不会是最后一家。
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正式明确了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优胜劣汰,让国内新能源产业向好向快发展。这也意味着,那些占用着资源却迟迟没有产出的造车新势力们将会被加快淘汰出局。
(责任编辑:李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