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传来新消息!12月1日起,一批电动车新规将实施!

来源:电动车观察员      2020/11/12   浏览17276次   

[摘要]自进入新国标时代以来,各地政策的变化对电动车市场产生很大影响,马上12月,行业又一波新政策即将实施,广大经销商要注意!


自进入新国标时代以来,各地政策的变化对电动车市场产生很大影响,马上12月,行业又一波新政策即将实施,广大经销商要注意!



河南驻马店:

12月1日起,无牌电动车严查,违法行为罚款


12月1日起,河南驻马店市将对未登记上牌或悬挂未防盗识别编码的电动车,以及挂牌后电动车闯红灯、闯禁行、逆行、占用机动车道、加篷改装改型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根据相关规定,电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罚款20元,带篷子和挡风被的罚款50元。所剩时间不多,还没上牌的车主要抓紧时间了!


山西晋城:

12月1日起,《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实施


12月1日起,《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实施,该《条例》分为“总则”“生产、销售、维修与回收”“登记管理”“道路通行”“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七部分共50条。驾驶电动普通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汽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的,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电动车应当在取得本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安徽合肥:

截止12月底,非标电动车逾期不再办理挂牌


根据《合肥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从今年6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合肥市设置56个线下网点为市民免费进行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自2021年1月起,合肥市所有未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将都不再被允许上道路行驶,非法上路最高罚款200元。


电动车新规引领行业规范化,也给市场带来新的机会,广大经销商要密切关注当地政策!



(责任编辑:李翠)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