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4日下午,海口市交巡警支队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称将从7月5日至8月5日开展“迅雷行动”,全面整治超标电动车,只要超标电动车在海口市区道路上行驶将一律扣车。近日,记者对海口新华南路和文明西路一带电动车销售商行进行了走访,结果发现,该消息的发布对海口电动车市场的销售形成了不小的冲击。
经销商:超标不超标都卖不动
12日11时许,记者来到海口市电动车销售相对集中的新华南路了解情况。记者先后走访了六七家电动车销售店,几乎每个店内都很冷清,少有市民前来购车。
“现在电动车禁行,几乎没有人来买车了。以前每天还能卖出去几部,现在可好,不管是不是超标的,基本上没有人来问了。”一家电动车销售商店的老板无奈地说。
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后,超标电动车无人问津,不少销售商不得不将超标电动车退回厂家。“每台车我们都要损失100多元。”一电动车专卖店老板称,在退货过程中,每台车的运费、装拆费用等需要100元左右。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部分商家认为将车退回厂家损失太大,从而选择把超标电动车卖给海口周边县城或者农村的分销商。
市民:政策不明不敢随意买
电动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经越来越被市民所接受,然而,多年来政府职能部门对电动车的暧昧态度令许多市民头疼不已。
不少专卖店老板告诉记者,如果电动车真的不让卖,就应明令禁止销售。也有商家质疑:“现在我们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又是禁行又是禁售,为什么生产厂家还可以出产超标产品呢?”
“要禁行就永远禁行,禁行一个月是什么意思?如果全面禁行,我们干脆连电动车也不买了嘛,现在的政策感觉都是临时性的,到底买不买车令我们左右为难。”市民王先生说。他还说,电动车比较环保,作为代步工具,普通市民也能承受,它的速度又不是很快,应该也不会对交通造成太大的影响。而且有很多大中城市都明确提倡环保节能的电动车而限制摩托车。因此,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明确政策,让电动车能发挥其作用。
市民陈先生则说,所谓的超标电动车速度比较快,但是车较大,坐起来比较舒服,如果允许销售允许上路,他还是愿意购买这种电动车。
工商:商家应告知哪些超标
记者从海口工商部门了解到,超标电动车禁行后,工商部门及时对市场进行了调查,发现目前还有不少销售商店内还滞留有这类电动车,考虑到销售商将超标电动车退回厂家需要一段时间,同时也是为维护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辖区工商部门也要求各经销商在销售电动车的时候,要主动向消费者介绍哪些车是超标的,不得为推销商品而欺骗消费者。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选择电动车时一定要购买合格电动车,拒购超标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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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是指超过国家规定的CB17761-1999标准(即指车辆设计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轮胎宽度不大于5.4厘米,有脚踏板装置,简称四项标准)的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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