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 六项举措并行 电动自行车骑乘安全共治共享

来源:天津交警      2021/1/27   浏览15785次   

[摘要]自去年4月以来,天津市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实施6项措施扎实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目前天津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安全头盔佩戴率已达到90%,全年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此类人员的致亡率同比下降约14.57%。


自去年4月以来,天津市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实施6项措施扎实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目前天津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安全头盔佩戴率已达到90%,全年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此类人员的致亡率同比下降约14.57%。



据了解,在全国范围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研究表明,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大幅降低,对保护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近8个月以来,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天津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开展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通过实施6项有力举措,使天津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安全头盔佩戴率已达到近90%,全年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此类人员的致亡率同比下降约14.57%。


为有效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的佩戴率,公安交管部门实施了以下6项措施:


一、通过各类媒体加强网上、网下不同形式的广泛宣传活动,包括邀请UFC世界冠军张伟丽拍摄“一盔一带”公益广告,并原创2部动漫视频公益广告,被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使用。


二、对于在出行中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警、辅警在路面执法执勤中加强纠正和劝导。


三、会同天津市交安办组织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成员单位,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顶层设计,共同筑牢安全守护屏障。


四、联合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商协会、保险公司及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警、行、保、企”四方联动,推行“买电动自行车,送保险、送头盔”销售模式,从电动自行车出厂源头确保安全。


五、重点加强快递、外卖行业单位规范使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情况的治理,积极同上述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建立警企共治机制,通过签署警企共治联合公约、建立违法转递机制、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奖惩措施等方式,推动企业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高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降低交通事故和安全事故风险。


六、深化“警保合作”,在农村地区重点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两站”即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站、劝导站;“两员”即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员),通过已建成的89个警保合作劝导站,邀请保险公司协保员、营销员及村干部加入劝导员队伍,实现“一站多能、一人多岗”,重点针对“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向村民进行劝导和宣传教育。


自1月1日《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施行,全市交警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严格依法处罚,同时将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并持续推行“警、行、保、企”共同协作,为电动自行车骑乘者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创造更多便利条件。



(责任编辑:李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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