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团体标准正式实施

来源:浙江省邮政管理局   综合报道   2021/6/10   浏览427144次   

[摘要]在浙江省邮政管理局的指导推进下,浙江省快递行业协会日前发布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团体标准并正式实施。


为末端配送“最后一公里”交通运输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经过多轮次调研和协商,在浙江省邮政管理局的指导推进下,浙江省快递行业协会日前发布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团体标准(T/ZEIA 1001-2021,以下简称《团标》)并正式实施。


该团体标准填补了全省行业空白,为快递企业快递专用车提供了产品质量规范和检验标准,为团体采购提供了政策依据,在合法、合规、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同时为企业经营提质降本增效。



《团标》的发布是根据《“十四五”浙江省邮政业发展规划》要求,旨在制定优质可行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标准,推动快递业“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的高质量发展,畅通快递包裹“微循环”。对于引导企业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生产能力和服务质量,推动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制造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团标》规定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及质量承诺,采用电子身份适时云认证技术,突出安全、优化车速防篡改、强化“互联网+监管”,普及执法应用,运用大数据存储技术,构建与政务云对接的大数据平台,实现了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整车信息的采集,从产品制造、出厂、交付、使用以及关键件维修更换等全流程有效监督管控。统一最高车速、统一车型设计、统一服务标识,突出行业特征,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在外观标识、技术性能、作业装备等方面,明显区别于其他电动三轮车,强化其专用性能,更好推动行业发展,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权益。


《团标》明确,快递电动三轮车应搭载专门的智能网联系统。该系统具有车辆定位、远程控制、充电管理、故障报警等智能监控功能。政府监管部门、快递企业、快递员等可以根据角色权限的不同,从中获取相应的数据信息。


《团标》强调,快递电动三轮车定位于“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专门用于城市快件收寄投递的专用车辆”。车辆应有统一的外观标识,统一的长宽高尺寸限值,统一的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性能。


浙江局表示,《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团体标准的出台,为全省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提供了参照标准和规范,各寄递企业能够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整改备案,进一步加强收派人员安全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确保快递电动三轮车管理规范有序。下一步,将加强和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关注末端服务,提升“最后一公里”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用邮需求。


(责任编辑:葛良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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