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要求地方政府审慎干预物价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7/7/31   浏览2157次   

针对当前价格总水平上涨较快等问题,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政府审慎采取价格干预措施。通知同时禁止经营者以协调价格、价格联盟等形式联合提价。

国家发改委网站昨日公布的消息显示,发改委要求未列入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均应由市场调节,正常情况下政府不应直接干预。遇突发事件或严重自然灾害引起价格显著上涨,确需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要报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上半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3.2%,其中6月份CPI涨幅达4.4%,猪肉、鲜蛋、粮食等食品价格上涨突出。在食品价格上涨的背景下,近期包括方便面、中式快餐等食品商家纷纷开始上调价格。为防止粮食价格过快上涨,广东省宣布将从8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主要粮食价格应急干预预案》。不久前,兰州市政府推出了限制“牛肉拉面”涨价的措施。

对于行业集体上调价格行为,发改委同时要求,经营者或者行业组织不得以会议纪要、协调价格、价格联盟等形式串通定价、联合提价。要严肃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对于政府提价措施,发改委要求严格控制政府提价措施的出台。凡是居民消费价格平均涨幅已突破当地预期调控目标较多的地方,年内原则上不得出台除促进节能环保外的、新的政府调价措施。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主任祝宝良昨天对《第一财经日报》分析认为,当前物价涨幅已引起政府高度重视。但此次发改委出台的措施并非宏观调控,是短期保持社会经济运行稳定的手段。此外,发改委要求地方政府不干预物价是明智的,“没有必要行政抑价,这只会加大供需差距。”

“我们必须区分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祝宝良认为,上半年除去食品及能源的核心CPI涨幅是0.9%,粮食引发的食品价格上涨并非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通胀”。政府现在需要做的是做好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补贴工作,并防止社会上出现价格进一步上涨的预期。(相关评论、报道见A2、A4)

发改委的通知要求,要在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影响较多时,及时采取调整社会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上周曾表示,全年CPI走势取决于“秋粮”。祝宝良预计在夏粮丰收、粮食库存充裕的情况下,短期供给调整之后,CPI在第四季度会有所回落。但今年各地气候灾害发生频繁,成为走势中最不确定的风险因素。(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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