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恐怕是与市民生活最为密切的商品之一了,它的质量问题也因此受到长期关注。在“3·15”前夕,拱墅工商分局又对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质量抽检,结果显示,4个批次中有1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引人关注。
工商部门本次抽检的电动自行车,分别是宁波久能电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萧山的万利电动车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生产的“F9”、“新福”、“万宝王”、“迷你”等品牌。工商部门抽取了4个批次,并送往省质量检测部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宁波久能电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F9”电动自行车多个项目指标不符合有关标准。因此,拱墅工商分局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要求》,认定“F9”品牌的电动自行车为不合格产品。
据了解,在检测的18个项目中,“F9”电动自行车有“最高车速”、“整车重量”、“制动性能”、“反射器和鸣号装置”和“轮胎宽度”等5个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最高车速”和“制动性能”是电动车非常重要的两个指标。按照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不能超过20Km/h,即时速只能在20千米以下,但是“F9”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达到了25.1Km/h。此外,“整车重量”也是电动车的一个重要指标,按照标准规定,电动车的整车重量应小于50公斤,但是“F9”比标准重量要多5.6公斤。
工商部门有关人员说,这些不合格项目的存在,说明了电动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目前一些电动车在车速、重量等方面“轻摩化”倾向日益突出,为马路交通埋下了安全隐患。超重、超速的电动自行车惯性大,在骑行时遇紧急情况刹车,会发出刺耳的尖叫声,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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