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8月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上路新政策来了,小心禁行和罚款!
目前,电动车行业正处于激烈的旺季大战,全国各地市场销量也出现增长趋势。而对于经销商来说,越是销量增长期,越要注意地方政策的变化,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随着8月的到来,最新一轮政策也正式执行,涉及两轮\三轮\四轮的一系列上牌、上路、罚款问题,赶紧来看一下吧!
内蒙古赤峰市
8月1日,内蒙古赤峰市的《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将正式执行。这也是内蒙古自治区首部对电动车综合规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一共有32条,对当地电动车市场的违规加装、改装电动车行为,电动车驾驶人年龄条件,电动车载人载物,电动车销售、登记等作出了规定,并明确了违反规定的罚则。
广东省湛江市
根据湛江市的相关规定,7月31日起,湛江市违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的过渡期正式结束。这也意味着8月1日起,湛江市所有的超标电动车将不允许上路行驶。
这对于湛江市电动车市场而言无疑是一波换购的高峰,当地超标车将迎来一个全方位的淘汰,相信8月湛江市场的销量也会迎来一个新的突破。
辽宁省锦州市
根据锦州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延期的通告》,7月31日以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停止登记备案,也就是说锦州市的所有超标电动车将不允许挂临时牌照。
8月1日起,锦州交警将对没备案的无牌电动车和已经备案但未挂牌的电动车,展开违法行罚款处罚工作,同时对电动车常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内蒙古阿拉善盟
根据当地消息,内蒙古阿拉善盟公安局将从8月2日起在全盟范围内开展二轮电动自行车免费防盗备案登记上牌,要求当地车主们主动前往登记处进行登记注册。
当地电动车用户只要携带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交易凭证等车辆来历证明,以及车辆的出厂合格证明,就能到相关办理点进行牌照登记。
山东省聊城市
聊城市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动工作继续加码。根据最新消息,聊城市从8月20日起,对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低速电动车扩大禁行范围。
此处的低速电动车指的就是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等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无法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挂牌的非标车辆。
湖北省黄冈市
根据《黄冈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湖北省黄冈市的电动自行车临时牌照将于今年8月份停止使用,也就是说黄冈市的超标车过渡期将于8月份正式结束。
黄冈交警呼吁当地用户对超标车过渡期结束,不能使用的电动自行车、非标电动摩托车进行报废或以旧换新,8月后所有的超标电动车将不能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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