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一查就关,一走就开”
章轲
国家环保总局正着手建立环保“后督察制度”,以对付一些地方和企业阳奉阴违的行为。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田为勇昨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透露,针对一些排污企业“一查就关,一走就开”的现象,环保总局正在逐步完善环境执法程序,建立环保“后督察制度”、机制,理顺和完善后督察体制,提高环境执法效果,从根本上改变对环境违法行为调查而不处罚、处罚而不执行、执行而不到位的局面。
田为勇解释说,“后督察制度”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加大行政处罚的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二是完善对重点违法案件的驻厂督察员制度和环境违法企业整改报告制度,将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改切实纳入监管视线,保证整改措施的落实;三是完善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与工商、银行、证券管理、供电部门、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的联系,扩大行政处罚的威力;四是建立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政府及环保部门行政处罚落实情况督查督办的制度,切实保障行政处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田为勇分析认为,出现“一查就关,一走就开”的现象,存在体制上的问题。环保部门不像有些部门是垂直管理,地方环保部门受当地政府的管理,地方的保护、一些“土政策”的出台实际上是限制了环保局的作用。
田为勇称,出现“一查就关,一走就开”的现象,还在于法制上不健全,法律赋予的职权有限。
“最普遍的就是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田为勇称,环保部门对违法现象的处罚金额,远远低于有的企业一天的违法收入,所以企业肆无忌惮。此外,环保执法能力不足,人员素质不高,有些执法人员到企业去根本不会查,也发现不了问题,仪器、设备等手段也难以满足要求。
不过,田为勇也承认,传统的依赖行政手段的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够解决污染问题。为此,环保总局已考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与有关部门合作,研究制定加强环境监管的综合措施。最近将公布新的排污费征收标准,通过排污费征收标准,使之接近污染治理成本,促使企业自觉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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