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即日起,全市范围内四轮电动车严查工作启动。
重点加强城区主次干道、城郊结合部、物流集散地、高校周边及县乡公路管控,对驾驶无牌无证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按照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现场扣留车辆,并核查车辆出厂合格证,对车辆型号在国家产品目录内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责令其立即办理注册登记;对车辆型号不在国家产品目录内的,禁止其继续上路行驶,并通报辖区工商、质监部门。各级车管部门在办理四轮电动车注册登记时,对车辆型号不在国家产品目录内的,要立即通报辖区工商、质监部门。
对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的机动车企业,通报工商、质监、商务等部门,依法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或查封,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生产、销售“观光车”或倒卖“观光车”合格证的企业,通报工商、质监、商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吊销生产许可证。
四轮电动车是指以电力为驱动、四轮行驶的机动车。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当前市面上所谓的“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等多为无资质违法生产的电动车,质量技术不达标,安全隐患大,易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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