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同一外商建立纯电动汽车合资企业不受2家限制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7/6/29   浏览9920次   

[摘要]发改委与商务部于6月28日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给出了答案。从7月28日起,同一家外商在国内建立纯电动汽车生产合资企业将不受2家的限制。


近段时间,新能源汽车行业被江淮与大众获得纯电动乘用车生产牌照、特斯拉入华建厂、发改委暂缓纯电动乘用车资质发放等重大消息刷屏。


对于中外合资生产纯电动汽车的问题,发改委与商务部于6月28日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简称《指导目录》)给出了答案。《指导目录》指出,从7月28日起,同一家外商在国内建立纯电动汽车生产合资企业将不受2家的限制。


记者了解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 年修订)》对外商投资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和摩托车制造的要求为:中方股比不低于 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摩托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版)》中对外商投资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的要求为:中方股比不低于 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以及建立生产纯电动汽车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


对于生产资质的问题,其实发改委6月12日发布的《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中有所体现。《意见》指出,《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对新建中外合资轿车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中外合资企业数目的规定仅适用于传统燃油汽车,新建中外合资纯电动乘用车企业投资项目按照《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办理核准。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中并未对中外合资建立纯电动乘用车的生产企业提出额外的要求。实际上就默许了将对中外合资与国内企业一视同仁。不过《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一出,外商有意进入中国市场的可大胆物色合适的合作伙伴。


对于其中的外资入华,新能源汽车走合资路的讨论正反两派各执一词。


正方认为像特斯拉入华建厂能降低产品售价,对消费者来说是利好消息,更重要的是合资有助于增强品牌竞争力。


反对派则表示,一方面,合作的方式不只有合资;另一方面,如果外企只是想来瓜分中国市场而不实现资源与技术等的互通共享,中国市场可对其say no。


所谓利弊相生,且行且看之。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发展进程,建立用户、运营商、整车企业、配套商之间更加紧密的联系,7月29日全国新能源汽车运营产业联盟成立仪式将在浙江杭州举行。

 

会议同期还将召开2017中国绿色物流供应链产业高峰论坛。邀请全产业链的优秀代表,共同探讨新的背景和形势下,新能源物流车产业如何面对补贴退坡等带来的压力和挑战?如何更好地发挥新能源物流车在城市配送中的优势和地位?如何处理好好整车企业、运营商、终端用户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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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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