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240万辆电动自行车到底应该怎么管?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8/10/19   浏览16658次   

[摘要]10月18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就《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召开征求意见会。

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南宁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据统计,南宁市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量已超过240万辆,目前还在以平均每天上牌1700辆的速度增长。10月18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就《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召开征求意见会,与会人员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通行、停放及充电等问题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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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证怎么设置有效期

  

征求意见稿对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有效期限定给出两个方案。

  

对此,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学专家廖原认为,行驶证代表许可车辆在公用道路上行驶的资格,电动自行车有特定的使用寿命,不可能无限期使用,设置有效期是合理的。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专家张春林认为,征求意见稿关于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的规定具有合法性。但是在操作性方面,由于涉及面比较广,建议授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管理。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投诉管理办公室主任潘松球提出不同意见。他认为,目前的法律法规对非机动车和属于机动车辆的摩托车行驶证有效期均未做规定,按规范生产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车辆较轻,车速较慢,对于遵守交通规则的市民来说,安全是有保证的,所以不应设置行驶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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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车过渡期多久合适

  

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按照新发布的国家标准由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对此,征求意见稿中,对征求意见稿实施前已购置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拟实行过渡管理,过渡期为3年,期满不得上路。

  

“过渡期以2年为宜”,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李桂玲认为,因为在征求意见稿之前,电动自行车在上牌登记后已经有一个过渡期了,而且考虑到南宁市管理能力及交通设施情况,大多数道路缺失非机动车道和人行车道,安全隐患大。

  

潘松球认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多数是由于厂家原来生产就是超标车,如重量超标、电池功率超标等,也有少数是由于市民购买后改装情况存在,从目前市民使用电动自行车的情况看,电动自行车使用5年后基本报废,就是能行驶也存在安全隐患。因此,他建议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限5年为宜。

  

停放和充电怎样才安全

  

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不恰当,往往会引起消防安全事故。

  

李桂玲提出,小区、开发商或者业主在考虑成本的时候是不关心充电装置后续问题的,而很多企业为了提高销量抢占市场,愿意免费安装充电装置和解决后续问题,所以建议在征求意见稿里加入鼓励企业这一行为的条款。

  

企业代表张岳认为,应明确新建小区的非机动车停车场面积比例,方便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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