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路桥区路桥街道的钟于燕,一大早就骑着自家的白色尼康牌电动车来到路桥派出所古街社区警务室。经过登记、拍照、敲号、上牌,钟大姐的电动车终于有了“身份证”———“路桥A·10212”。她说:“这下有安全感多了。”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台州市治理“三车”被盗问题专项工作现场会上获悉,路桥、三门两地对辖区电动车实行防盗登记备案工作,仅路桥一区就登记6万多条信息,而且这些车均按照实名制发放了“牌照”。
路桥公安机关自主研发了一套“三车”信息管理系统,全面采集“三车”信息,为电动车“防盗备案”和信息破案工作服务。截至9月1日,全区共登记录入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管理系统的电动自行车信息达61901条。目前,这些已录入系统的电动自行车均已按照实名制发放了“牌照”。
路桥公安分局局长邱福康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工作是依托“三车”信息资源,由车主自愿填写相关申请书,再由公安机关审查车辆、发票、电动车合格证等,对符合条件的车辆敲打电动车钢印号并录入相关信息,最后向车主发放备案卡、备案本。“这与机动车上牌有着本质的区别。由于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且大部分电动车的技术指标是超标的,因此按照机动车上牌的思路必定会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违背。”邱福康介绍,此举只是以群众自治自管形式出现,虽然不具有法律地位,但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很大。
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星耀表示:“这一措施符合当前实际也便于操作,各地都要借鉴路桥、三门等地做法,加快推进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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