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杨磊 通讯员易先云)武汉市“四城同创”办公室和交管部门透露,7月10日《武汉市公安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的通告》实施以来,该市共教育、处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2.2万余起,暂扣电动自行车4495辆。
交警重点处罚电动车“四类违法行为”为:违法鸣喇叭、违法载物载人、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乱穿马路,对拒绝接受罚款处罚或者不能证实车辆合法来源的,依法扣留电动自行车。
交管部门称,对电动自行车通行违规行为给予5元-50元罚款,将实施长效管理,规范江城电动自行车通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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