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摩的退场自行车的迎客非法营运将罚500元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7/10/23   浏览3721次   

一辆普通的自行车,后座上加一块棉垫,两侧安装上脚支架,就改装成了上街搭客的“自行车的”。记者近日在厚街镇看到,街头载客营运的“自行车的”越来越多,在路上窜来窜去十分危险。

商场门口20余辆单车候客

昨日下午4时,记者在厚街华润商场门口看到,摩的已经少见踪影,但取而代之的是经过改装后的“自行车的”,至少有20辆“自行车的”在门口候客。

有些是普通的山地自行车,有的则是卸下电池后的电动自行车,排成一行守在商场门口,向过往的人招手揽客。

记者注意到,这些“自行车的”有着共同的特征,都是在车后座上加一块黑色的海棉垫,后车轮两侧还安装了放脚用的支架,有了这些改装设备,一辆单薄的自行车马上成为了载客营运的工具,而乘客就坐在车后座上。

因为守在繁华路段候客,这些“自行车的”的生意非常好。在半个小时内,华润商场门口至少有5人坐上了“自行车的”。“打车至少要8元,坐这个3块钱就可以,路途近不是很危险。”刚刚逛完商场的市民刘小姐就搭了一辆“自行车的”到附近公园。

生意好时一天能挣70元钱

“搭客已经好几个星期了,起步价两三块钱,就是骑自行车比较累。”昨日下午,记者也坐上一辆自行车的,这名男性车夫告诉记者,自己以前从事摩托车搭客,禁摩之后看到周围不少人都改坐这种自行车搭客,自己也花了几百元买了一辆拆掉了动力装置的电动自行车,“改行”做起了自行车搭客。

“路途近3元至5元,最远搭过20元的,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挣70元钱。”车夫称,附近一带至少有上百辆自行车搭客的,就算遇到交警检查,因为是自行车也不好判断是否属于搭客车辆。而记者在路上看到,各个超市、商场门口都有这种“自行车的”,而在乘坐自行车到松山公园的途中,一路上都是随意穿梭,十分危险。

虽然这种“自行车的”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市民短途出行,但这种“车后座载人”不仅危险,而且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市交通部门表示,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不管是机动车、三轮车,还是自行车,载客营运的一律处罚500元。自行车载客、电动车载客的性质同样属于非法营运,交通部门将严查这种非法营运行为。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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