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秉刚:小型电动车符合市场规律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2/10/16   浏览5855次   

国家86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咨询专家组组长王秉刚日前在博客上撰文指出,对于小微型电动车来说,7万公里左右节省的燃料费用与电池组价格可以抵消,即使电池寿命只达到10万公里,从经济上也可以接受。而对于中大型车来说,节省的燃料费用与电池组价格抵消的里程需要25万多公里,按目前电池的寿命水平,至少要更换一次电池,经济上是不合适的,昂贵的经费难以让多数消费者接受。

现阶段私人电动乘用车应该设计成什么样?电动汽车的主要消费对象是谁?电动汽车应该首先从哪里切入市场?一直是一个比较糊涂的问题。基本观点可以分为两大派别:一是主张首先推广中型及以上的电动乘用车,我简称之为“中大型”派,另一是主张首先发展小型、微型电动乘用车,简称之为“小微型”派。中大型派认为,现阶段的电池昂贵,电动汽车势必昂贵,购买小型、微型汽车的消费者对车价更为关注,而购买中高型车的消费者在价格上有较大的承受能力,在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的情况下,这些消费者中的部分人群可能带头购买电动汽车,随着电池价格的下降,再往低价位车发展。小微型派认为,由于受到电池重量与价格的困扰,电动汽车的续驶里程受到限制,再加上充电设施的不足,目前的电动汽车只适于做短途交通工具,装用较少的电池,运用于较低价格的小型、微型汽车上。

究竟哪种意见比较合理?最终还是要由客观的结果来评定。不过,根据以往的经验做一些分析,尽量避免盲目性,还是有必要的。在本刊2011年7月期上我曾经发表过关于评价汽车能源及动力系统的4E要素的文章,大致的意思是,一种新的车用能源及动力系统是否具有竞争力,要看4个要素,即:能源可获得性(Energy)、环境友好性(Environment)、经济性(Economy)与使用方便性(Easy)。我们不妨应用4E要素对上述两类电动乘用车做一下简单分析。对于这两类车,能源可获得性与环境友好性基本上没有区别,所以主要取决于经济性与使用方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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