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受伤的总是电动车?[图]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3/4/7   浏览8110次   

近日,深圳电动车被销毁的报道,引起一片哗然!对于深圳警方的这次行动,人们有着不同的看法,不过大多都对此事很反感。电动车如何禁,是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有一定要搞好科学论证,否则有可能影响现在大好的社会和经济环境。

 

大刀阔斧地销毁超标电动车,深圳市交警部门“禁摩限电”的动静搞得确实非常大。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规定,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可依法处理。但这“依法处理”并不是去“销毁”。电动车可以生产、可以销售,难道不许使用?这做法注定不会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仔细推敲下这种做法还涉嫌违法。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解释,电动车是市民的合法财产,即便市民使用的电动车配置超标,有关执法监管部门可以给予处罚,并没有要求销毁。违规使用电动车的,执法监管部门可以依法进行罚款或暂扣,但是不能采取没收手段。

 

3600多辆电动车,全部销毁,这是极大的浪费,在新一届中国领导人高度提倡节俭、杜绝浪费的号召下,这一销毁举措确实是件违背大环境的污点,注定是件不太光彩的事。

 

确实,电动车在高速发展的轨道上出现了一些偏差。有些厂商为了迎合某些消费者的需求,增加品牌电动车销量,设计的时速严重超标。站在安全的角度来讲,是因该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但是,罪非电动车,而是人的问题,不能对电动车一棒子打死。

 

说起来,对于电动车的管理并不困难。电动车给交通带来危害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有关部门对电动车的监管不力,没有合理有效的管理模式、方法、手段和执法依据。二是对电动车生产企业以及销售商监管不到位,导成市场上出现一些含有安全隐患的未达标电动车。针对这二个方面,只要有关部门做出相应执行力度,而不是砸毁、销毁,相信才会有助于电动车健康安全发展走向新轨道。

 

不违背民意、不浪费资源,以人为本,推进电动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才是正途。望执法部门三思、三思、再三思,慎重、慎重、再慎重。不做政绩表演、脚踏实地思民生、齐心协力圆一个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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