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牌后该如何管理?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3/5/14   浏览9180次   

 

沈阳市将于本月20日起对三环内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电动车”一时成为当下沈城市民热议的话题。电动车上牌后如何管理?超标电动车以后怎么办?电动车违法行为如何处罚?电动车无路可走咋整?这些问题都在拷问着城市管理者。

 

昨日,沈阳公安交管部门与政协委员、城市监督员等专家学者一起研讨了电动车的管理办法,以不同的视角来分析电动车治理究竟路在何方。其中,将电动车上牌与交强险捆绑、政府出资回收超标电动车、为管理电动车立法等建议得到了交管部门的肯定。

 

尽快出台电动车“准销目录”

 

据了解,沈阳市约有电动车70万余辆,七成以上电动车存在超标现象。针对数目如此之大的一个群体的整治问题,沈阳市技术开发基金会管理办公室资金部部长应其元表示,应该在源头上进行管理,工商及质监部门应该严控电动车销售渠道。同时,政府应该尽快将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列入“准销目录”,使执法部门能够有章可循。此外,应严禁电动车安装速度控制器,对改装电动车限速器的经销商要严厉处罚。

 

另外,应其元呼吁,政府可以制定《沈阳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执法部门在治理电动车时能够有法可依。“缺乏法律依据的规定在执行时有困难,所以政府立法才是整治工作进行下去的关键,才能彻底改变城市形象。”市政协委员、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主任阚雪飞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

 

合理规划市内非机动车道

 

对于目前沈阳市区内非机动车道的现状,区政协委员、辽宁电力中心医院主任铁大柱分析,为解决停车难等问题,很多三四级马路上的非机动车道被停车泊位所占用,而人行道上并未设置非机动车道。另外,部分沿街商户将非机动车道占用,电动车经常处于无路可走的状态。对此问题,应其元表示,将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在城建规划道路时合理配置非机动车专用道。

 

此外,铁大柱建议,各执法部门应形成联动机制,一二级马路可以由交警部门负责,三四级马路可由行政执法部门管理。各部门各负其责,为电动车驾驶人创造良好的驾驶环境。另外,应其元介绍,交警可与行政执法联动,对电动车违规载客、载物及违规电动车的非法运营行为进行查处。

 

电动车办牌照时应上“交强险”

 

对于电动车的登记注册管理,应其元建议:“可以在上牌照的同时,借鉴机动车管理办法,为电动车办理交通强制保险。同时,交强险金额不应过高,应控制在每年100元以内。”

 

“立法时就应该规定电动车缴纳强制保险。”阚雪飞呼吁,可以通过招投标的方法,使保险公司增加电动车方面的保险项目。这样可以避免电动车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伤者也能得到更大的保障。同时,再也不会出现因为机动车有保险,机动车就要负事故全责的畸形现象。

 

此外,应其元建议,为电动车登记注册工作量极大,可以采用经销商带牌销售、实名制销售等办法,方便群众使用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为电动车办理牌照可以进社区,由社区帮助交警部门完成这一工作。”市政协委员、沈阳晨兴保洁服务公司书记赵士庆表示,可以将电动车登记管理的办理、宣传等工作更深入百姓。

 

同时,针对电动车偷盗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应其元称,实名制可以解决此问题,还能帮助警方为电动车作案追踪线索。

 

政府可以出资回收超标电动车

 

针对现有的超标电动车群体,应其元呼吁,可以通过限制区域、时段等方法,对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式管理,使其逐步退出沈阳市场。“厂商为了利益生产超标电动车,以至于如今沈阳电动车规格参差不齐。”和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王景彬介绍,政府可以出资将超标电动车收回,然后给予市民适当补贴购买符合标准的电动车。

 

“比如可以规定使用3年以内的电动车不能进行交易,政府可以低价回收旧车。”阚雪飞建议,可以像机动车一样,规定电动车的使用年限,实行强制报废制度。 本报记者 杨潘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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