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沈阳电动车将上牌照,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5月14日,沈阳交管部门请来客运行业的老司机们,请他们讲述了即将对电动车进行管理的看法。有驾驶员提出,“电动车在上牌照后,交管部门可以实行年审制度,对未按照时间年审或有不良记录的电动车驾驶人应建立"黑名单",影响其信用记录。”
据介绍,一直以来由于电动车被划归到非机动车行列,同时无赔付能力,因此在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因为机动车有强制保险,因此常常认定机动车全责。
沈阳燃气集团的司机贾延军讲述了发生在他们单位的一件事:“我们单位一辆抢险车被电动车撞到了后轮,虽由保险公司赔付,但公司有规定司机要赔付保险费用的10%,最后司机赔了3000多元钱。”
沈阳安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傅经理李玉诚介绍:大客车车身较长,转弯时有视觉死角,此时如果遇到电动车争道抢行时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我建议交管部门在对电动车上牌照后,可以采用年审制度,同时与信用记录挂钩,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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