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电动车网了解,5月20日起福建漳州市开始实行电动自行车挂牌上路政策,漳州市民携带购车发票、产品合格证、车主身份证明,前往漳州市区16个受理点办理注册上牌。车主若非市区户口,则需前往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并携带好相关手续方可办理。
办理牌证时,公安机关需对照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查验车辆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身颜色等技术参数,审核车辆合格证、来历凭证、车主身份证明等资料,同时规定超标电动车还需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符合相关条件的,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到计算机管理系统,发放非机动车牌证或临时通行牌证,并协助车主当场安装号牌。
在此,警方再次提醒,超标电动车所有人应当在2013年7月31日前,到公安机关申请临时通行标志,逾期不再办理。而电动自行车符合质监局颁布的电动自行车合格目录的,不受上牌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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