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允许骑电动车的,骑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理所当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现场的围观者,发现很多家长对此法规闻所未闻,他们淡薄的法律和安全意识也给孩子的安全埋下隐患。有少部分家长甚至认为,方便、快捷的电动车给学习时间紧的孩子带来了便利,“只要不是骑得太快,应该不会有问题吧。”
近年来,我市大街小巷以及乡村道路上,电动车骑车族低龄化现象已经十分普遍。不少骑电动自行车的学生从外表看,大多只有十五六岁。电动车原本属于成年人的交通工具,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也加入到了电动车骑行大军之中。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数量急剧增加,其中未成年人引发交通事故占有相当高的比例。我市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说,未满16岁的孩子,其身体、心理等方面的条件不适合骑电动车,由于电动车的车速远高于脚踏自行车,而未成年人尤其是中小学生又年少逞强好胜,车速会很快,加之遇到突发情况时的处置能力有限,很容易酿成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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