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电动车网了解,南宁车管所开设“车管家”上门登记服务后,目前已为南宁市供电局、南宁市三十六中以及南宁日报社等单位开展了便民服务,未来还将继续走进社区、单位、学校等,为大家办理注册登记。
据南宁车管所副所长表示,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南宁市下周72个电动车上牌点将在电脑系统中增加一项设置,车主办理上牌时全部由电脑自动配号,不能人为选号。为方便大家快速为电动车办理登记上牌,在此为大家汇总上牌过程中的热点问题,以备不时之需。
1、办理电动自行车需要哪些材料?
一、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购车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或者车辆来历证明。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
四、《电动自行车业务申请表》(可以在南宁交警便民网自行下载,或者在登记点领取)
2、身份证明有哪些?
一、个人身份证明:
1.南宁市(含六县)的车主的身份证明是身份证。
2.南宁市(含六县)以外户籍的车主,除身份证外还需提供在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居住证在办理期间的,可以用派出所的“流动人口信息查询”单代替)。
3.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3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4.非南宁市户籍的在校学生,除本人身份证外,还需学生证或学校证明。
5.属于个人委托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单位的身份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地的单位组织机动代码证不得办理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
3、购车发票缺失如何办理?
答:一共有4种办法。第一种,车主可以凭借车辆的销售单到车辆销售商家补开发票,并请商家在发票正面签注该发票为补开发票。请市民注意,除补开的发票外,销售商其他任何证明都无效。
如果第一种办法行不通,那么车主可以拿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或者是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财产证明书前来办理。
第三种办法,可以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财产证明书原件,如果您是凭借单位出具的证明来办理,那么别忘了,一定要带上您工作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前面三种办法您都不适用,还可以选择在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在遗失声明见报后,将该声明剪下来(含报社名称和日期),和您本人关于车辆来历的承诺书一起粘贴在A4纸张上即可。
此外,提醒广大车主,如果您不清楚承诺书、财产证明书的具体格式,可以登录南宁交警便民网(www.nncgs.com)的表格下载区查阅参考。
4、购买的是二手车,购车发票姓名不是车主本人的,该如何办理?
答:属于二手车购买的,另外还需提供双方签字的转让协议书和原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找不到原车主的,无法签订转让协议书和原车主身份证复印件的,必须提供承诺书。
5、家庭拥有多辆超标车但发票为同一人的,该如何办理?
答:家庭拥有多辆超标车但发票为同一人的,可以将车辆入户至亲戚名下(如父母、子女、妻子、兄弟姐妹等,集体户口不在受理范围)。手续也比较简单,只要提供双方亲属关系证明,即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等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6、合格证缺失如何办理?
答:合格证遗失问题不大,车主在办理注册登记时,民警会在现场查验车辆,如无焊接、拼装等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按实车数据录入。
7、有些车主购买电动车时只拿了收据,随后销售门店换了老板,不承认旧的收据,不给补开发票。车主该怎么办?
答:在受理电动车上牌以来,常有车主以此为由要求车管部门“网开一面”给予办理。车管所作为办理电动车上牌的车管部门,负责的是车辆的注册登记工作,必须严格把关,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建议车主遭遇此类问题时,通过税务、工商等主管部门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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