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电动车网了解,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论证会。与会的5位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及3位道路运输实务工作者就若干关键问题进行热烈讨论。其中禁止电动车载客条款已被删除。
据悉,在9月底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明确禁止使用拖拉机、货运车辆、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经营旅客运输,同时禁止范围还扩大至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健全人使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也被列入禁止性条款。在10月24日提交的论证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这些禁止性规定都已被删除。
广州市运管局法规科科长祈盛认为,广州对五类车不断进行打击,但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在条例里规定和禁止也是没有必要的,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现在关键要解决的不是是否营运的问题,而是上路通行权的问题,这些车辆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根本就没有上路行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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