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第二批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登记办理须知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3/11/19   浏览7062次   

据中国电动车网了解,11月25日—11月29日泉州市开始申报第二批次电动自行车销售上牌登记目录,在9月1日后,消费者只有购买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型号才能登记上牌。

 

泉州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登记办理须知(第二批)

 

(一)受理对象

 

获得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具备销售资质的销售企业,可申请将其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纳入《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目录》。

 

(二)受理地点

 

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丰泽区刺桐路288号)。

 

(三)受理时间

 

自公告开始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企业须交齐所需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第二批目录受理时间:11月25日-29日)。

 

(四)申报材料清单

 

1.《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目录申请书》;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产品编码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车辆照片并标明控制器位置以及刻制的编码位置;

 

6.车辆2012年以来的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销售企业申报时,需提交《授权销售承诺书》;

 

8.经办人员须持介绍信和身份证件;

 

(五)申报要求

 

1.所有提交材料均需写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并向目录管理办提供原件核对;

 

2.每家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家本市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申报。本市经销企业如被多家生产企业授权申报《目录》,须单独申报每家生产企业的资料;

 

3.申请电动自行车产品登记的每种型号产品必须单独提供《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目录申请书》、登记照片及相对应的检验报告;

 

4.电子版材料要求:(1)按照内容分开文件夹进行保存,其中,营业执照原件、生产许可证原件、《授权销售承诺书》、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放在一个文件夹中。(2)每个车型需建立独立的文件夹,文件夹中放登记表(登记表为Word格式文档)、登记照片、检测报告。(3)登记照片应为数码照片,规格为像素800*600,存贮大小应在2M以下,存贮名称为:商标+型号.JPG(例如:华贵TDR01Z.JPG);

 

5、企业使用的商标不是注册商标的,需提供附在车身上商标的照片。

 

(六)其他

 

《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实施方案》、办理须知、申报材料清单及表格见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网。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