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关系千家万户出行。近年来,海口市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井喷式增长,带来的管理问题也备受关注。
近日,海口市委宣传部组织有关部门就群众关心的电动车管理问题一一解答。
截至2014年3月17日,海口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车总量为437880辆。从2002年海口市道路上出现第一辆电动车至2011年12月31日,十年时间电动车的保有量约20万辆,2012年1月1日至今,不到两年时间,电动车保有量已突破40万辆,较前十年的增长翻了一倍。黄牌超标电动车车主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自行处置自己的车辆:一是及时到超标电动车注销办理站点办理牌证注销手续;二是置换合格电动车或将车辆交有资质回收报废超标电动车的企业进行报废。
已登记的超标电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交通事故的,按机动车(摩托车)标准承担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未登记的超标电动车及其他电驱动两轮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综合相关法律对非机动车定义及国家技术标准认定车辆属性,涉及刑事责任的,还应当办理委托鉴定。
按现行标准,无脚踏功能的纯电驱动车辆,以及安装可调节输出功率或车速装置、实际可达到最高车速超过20km/h的车辆,可直接认定为机动车。驾驶人有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录入违法系统;未取得摩托车类驾驶证的,按无证驾驶承担法律责任,并可滞留车辆,待违法行为消除且处理完毕后方予放行。
《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得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器、脚踏装置等影响车辆安全的部件、安装音响、高音喇叭等产生噪音污染的部件及其他违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超标电动车的行为;对生产企业、销售商、维修经营单位以及使用人违反规定改装、拼装电动车、超标电动车部件以及加装音响、高音喇叭等行为将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收缴其违法装置。
目前,电动车预约的上牌日期已安排到2014年9月初,预约上牌的电动车超过了8万辆。增设3个电动车上牌点后,海口市电动车上牌点由原来的1个增加到了4个(即椰海、爱华、白沙门、世纪公园上牌点),预计用3个月时间能基本消化完之前已预约的电动车上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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