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四轮电动车挂“牌”被查

来源:常州日报      2014/11/11   浏览17286次   

[摘要]所谓的电动汽车无论是驱动方式、整车质量还是时速、车型,均符合机动车范畴,如没有悬挂汽车牌照,市民开这种车上路无论有没有驾照都属违法。

去年2月,本报曾连续报道了低速四轮电动车违规上路现象,报道中我市交警部门明确,这种所谓的电动汽车无论是驱动方式、整车质量还是时速、车型,均符合机动车范畴,如没有悬挂汽车牌照,市民开这种车上路无论有没有驾照都属违法。11月6日晚,天宁交警大队的民警在九龙小商品市场附近还真遇到了一辆挂“牌”的低速四轮电动车,不过,它挂的不是蓝底白字的汽车牌照,而是一张绿底白字的“洛阳牌照”,这是怎么回事?

 

 当天下午6点多,民警在飞龙西路执勤时,这辆挂着洛a/2690电的低速四轮电动车远远驶来,外形类似奔驰smart,在车流中很扎眼,民警当即指挥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能坐2个人的驾驶室里只有男子陈某一人,面对交警他很镇静,掏出了一本绿色的“行驶证”,民警打开一看愣住了:这本证的内页与普通机动车行驶证几乎一样,注明车辆型号为大阳牌低速电动车,车主为陈某,住址为常州市天宁区某小区,还有核载人数、整备质量等信息。不过,民警细看后发现了端倪,这本“行驶证”上并没有机动车管理部门的印章,只有一个洛阳市低速电动四轮车专用章。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扣留。

 

 11月7日下午,记者在交警大队见到了这辆挂牌低速四轮电动车和车主陈某。陈某称,这辆车是他今年6月底在武进区牛塘镇青云工业园一家电动汽车店买的,花了3万多元,才行驶了2000多公里,“买的时候店里人讲洛阳的电动汽车牌照和汽车牌照是一样的,让我不要到火车站、文化宫、南大街去,那里查得紧,其它地方开开无所谓。”陈某说,因为上下班需要,他就买了一辆。

 

 天宁交警大队教导员许莫逸告诉记者,据初步调查,这种绿底白字的“电动车牌照”的确是河南省洛阳市发的一种“地方牌照”,不过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实行机动车登记制度,机动车须列入国家产品公告方可登记上牌,未登记上牌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机动车登记上牌属于国家事权,地方无权另作规定,外省个别地方对无法按规定注册登记车辆核发所谓的“地方牌照”,并没有合法的上路权。因此,这种“电动车牌照”为无效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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