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市民陈先生给电动车安装了定位系统。没想到,这个系统并不能帮自己找回丢失的电动车,而且在电动车丢失后仍然被扣了4个月的费用。
2013年7月,陈先生在某运营商营业厅办理了电动车定位系统,合约期至今年7月。今年4月,陈先生电动车丢失,他便到营业厅查询定位信息,希望能找到电动车。结果,陈先生发现电动车的定位信息竟然是去年7月份的。从办理定位系统到今年4月,在9个多月的时间里,这个系统都没有更新过定位信息。当时,经工商部门调解,营业厅退还了9个月的定位系统使用费,还赔偿了陈先生500元现金。
不过,事情并未就此结束。今年10月底,陈先生查询话费清单发现手机名下仍然捆绑着定位系统的号码,而且按月收费。截至7月份合约期结束,共收费4个月计36元。
营业厅表示,定位系统是陈先生去年办理话费套餐时赠送的服务,按月收取9元月租费。因为合约期未到,所以仍在扣款。
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最后经过协商,营业厅同意减免36元定位系统服务费,并为陈先生取消了该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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