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超标电动车却无人认领

来源:大江网      2014/11/27   浏览3589次   

随着南昌整治“五车”力度的加大,各城区停车场内停放着不少摩托车和电动车,有相当一部分车辆因为种种原因无人前来认领。这些无人认领的电动车、摩托车将如何处理,许多市民并不知情,导致社会上时常有谣言传播。

 

11月26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交管局与省车辆报废回收公司了解到,整个报废流程都处于专门监管下,并没有出现社会传言有人趁机倒卖无人认领电动车现象。

 

处理报废车辆手续严格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城区交警大队指定的停车场内,都停放着多达百辆的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未被车主取回,成了“弃车”。一位停车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百余辆“弃车”待在停车场等人认领的时间至少都在3个月以上。据民警介绍,除“弃车”可以逃避缴纳高额违法罚金和记分外,部分车主无法向交警部门提供车辆“合格证”、无法证明车辆身份也是车辆被弃的主要原因。

 

这种无人认领的车辆到底有多少呢?南昌市交管局的民警表示,数字不好统计,停车场还有许多是无牌无证车辆,无法登报公示,所以没统计进去。对于有车牌,没有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停放3个月无人认领后,交管部门会在媒体上刊登公告,刊登后3个月后无人认领,车辆将按法律程序进行销毁。

 

“我们专门成立了一个机构来监督管理暂扣电动车、摩托车的报废工作。”南昌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交管局从局纪委与秩序处抽调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事。

 

记者联系到秩序处负责监管报废工作的蔡警官时,他正在青云谱停车场检查暂扣车辆。“我们的报废流程很严格,首先是将在停车场停放3个月以上车主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造出明细表,经法制处审核后登报公示,公示6个月后,再由省、市车辆报废公司来进行报废。今年已经报废电动车、摩托车共5000余辆。”蔡警官介绍说,在报废前会由交管局纪委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核对每辆车的资料,并检查车辆是否缺少部件,拍照取证。如果是燃油车或摩托车,还要在拍照后取下油箱,放净汽油后再进行切割报废,切割完毕后还要拍照存档备案。

 

报废处理费进财政账户

 

省车辆报废回收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南昌交警部门在两年前,即2012年底,就强制报废的摩托车、电动车的费用问题,召集南昌数家有车辆报废资质的回收企业举行招投标会。交警对所有可能报废的各类电动车、摩托车以型号分类,由各个企业竞标。

 

该公司在会上以高出同类企业竞价的价格,取得了2013-2014两年的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车的报废权。也就是说,在为交警报废处理车辆时,省报废公司须以两轮摩托车260元/辆、两轮电动车160元/辆的价格,向交警支付报废处理费。今年,该公司又通过竞标,分别以190元/辆、70元/辆的价格,又取得了燃油助力车、无电瓶的电动车的报废处理权。

 

燃油车报废前油箱内的汽油会在切割前放出,再卖给环保部门指定的回收企业。而交警部门收到的报废处理费,则会进入专门的账户,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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