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和全国许多大中城市一样,因城市平坦,道路良好,电动自行车近年来发展迅猛,目前保有量已达450余万辆。其中90%以上为“超标”车,这些车辆在使用中超速、超载、侵走机动车道、冲红灯等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据悉,近几年来每年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例案总数和死伤人数均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25%-30%,每年导致300多人死亡,1000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近300余万元。与全国其他特大城市相比,不论是未登记上牌和“超标”电动自行车数量,还是交通处罚数、事故件数、死亡人数,成都市都处于高位。因此,电动自行车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时候。
三个环节、六个阶段 成都建立独具特色“电马儿”管理办法
2015年1月1日《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通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各个环节的依法规范管理。《条例》设置了登记上牌制度、产品目录管理制度、过渡期制度等三个基本制度,实施的推进步骤分为准备工作阶段、集中登记上牌阶段、路面秩序专项治理阶段、源头集中清理阶段、巩固成果阶段、常态管理阶段。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了解到,《产品目录》管理制度最具成都特色,根据《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规定在成都市销售、上牌的电动自行车除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外,还应当符合本市对车辆的电动机功率、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等10项技术参数的要求。
截止今年10月 成都市共注册登记上牌330万辆车
据统计,自2015年1月1日启动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后,全市共计上牌3075663辆,其中中心城区1442261辆,区(市)县1633406辆。截止今年10月底全市总计注册登记有上牌车辆3389932辆,其中“合标”车281305辆,占比为8%,“超标”车3108627辆,占比为92%。在集中上牌结束后,对不符合成都市规定基数参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通行证,通过三年时间进行自然淘汰,并于2018年1月1日开始不再允许其上道路行驶。
“市场销售、生产厂家、目录管理” 从源头上治理电动自行车
成都市质监局、成都市质监局、成都市经信委、成都市环保局等职能部门都分别通过完善及修订相关政策来共同完成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据统计,2015年以来,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和个体户6441户次,检查电动自行车市场55个次,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销售重点区域212处次,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260件,对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开展教育和引导活动1247次,发布(张贴)消费警示、消费提示等宣传资料4137份,立案47起,结案23起,罚没金额22.02万元。
此外,成都市市委宣传部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展开了《条例》实施的法制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加强执法管理力度 截止今年10月查处“电马儿”违章45万件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成都交警在建立集中整治和常态化严管机制下,还确立每周一为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在中心城区选取部分重点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今年截止10月,已查处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455298件,查处机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13733件,暂扣机动三轮车17100台,已强制报废1733台。除加大了执法力度外,还严格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并通过各大媒体强化宣传教育,
目前治理工作已进入巩固成果阶段。按照“边宣传、边引导、边管理、边规范”的原则,继续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条例》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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