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月1日起,北京工商部门联合质监、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门展开行动,依法对违规销售电动车行为进行严查。
7月1日起,北京工商部门联合质监、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门展开行动,依法对违规销售电动车行为进行严查。往后,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均不能在京销售。
一段时间以来,电动车好似城市交通中最任性的存在。横冲直撞、超速行驶、直闯红灯……各种款式“电驴”常常令行人和其他车主心有余悸。有数据显示,仅2015年,北京涉及电动车的事故,就致113人死亡、两万余人受伤。电动车不仅是恼人的“马路杀手”,一旦进楼入户,其中相当一部分因防火安全性能低、停放充电不规范,又成了隐患重重的火灾源。当汽车和摩托车牌照都被严格管理之时,这种介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的电动车,却长期游离在规则之外,给城市管理带来沉重负担。此前北京公布《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拟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淘汰过渡期,现在又开始严查违规销售电动车,目的都是控制违规电动车再增加,力度不可谓不大。
通过市场入口管住增量,这当然很好。但要看到,作为电动车的输入型特大城市,北京仅仅管控增量是不够的。有数据显示,北京已有400万辆电动自行车,符合国标纳入工商部门目录并注册上牌的只有90万辆,不符合登记规定的有290万辆,也就是7成多根本无法上牌。这个巨大的群体,恰恰是城市电动车交通负担的主要来源。这提醒我们,管好现有的电动车存量才应成为治理的重中之重,不管是将上路还是已上路的,只要是电动车,都得纳入规范体系中来。
电动车需求是客观存在的,庞大的保有量也有目共睹。如果说,此前各项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持有者难免心存侥幸,执法者又颇多无奈纠结,那么现在,随着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各个部门和管理主体的制度措施已然出台,“骑手们”“买家们”已经没有任何理由任性。不能再让那些装着马达的自行车乱窜,必须压缩一切讨价还价的空间。不管是送快递还是接孩子的电动车,只要时速、重量超标,该禁行就得禁行,无视交规闯了红灯撞了行人,该重罚就得重罚。对违规违法者严格管理、严肃惩处,既是对道路安全的守护,更是对市民交通安全诉求的回应。
道路安全靠大家。每一个行驶在路上的主体,都享受着现代交通发展带来的便利,自然也应遵守相应的规则与秩序。城市交通的庞大体系之下,小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能在自身的交通线内有序行驶,电动车同样不能有例外。措施再细一些、管理再严一些,引导社会强化电动车也要守规矩的意识,结束随便买、任性开的状态,路上的所有人、所有车才会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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