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车该不该有个身份?专家:政府应给超标车一个过渡期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8/7/16   浏览9823次   

[摘要]据中国电动车网了解,一纸“上牌令”,或将决定郑州超过300万辆电动车的命运,尤其是占比九成左右的超标车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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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动车网获悉,很多经销商和生产厂家认为:国标滞后和标准衔接断档,导致电动车市场十多年的乱象,上牌应该对“计划外超生”的孩子宽待。部分消费者认为:这涉及巨大的民生需求,应该给超标车上牌。不少市民则认为:在遵守规则面前,不分强弱,电动车应该好好管管了。有交警表示,超标车泛滥,给交通秩序和执法带来困扰。 


对于如何给电动车上牌,超标车能不能上牌,各方出于不同方面的考虑,均有所诉求。 


厂家和经销商:不应一刀切应给足过渡期 


电动自行车以其方便实用、价格低廉、低碳环保等优点广受欢迎,昔日的“自行车王国”俨然变成了“电动车王国”。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电动车保有量高达1.6亿辆,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短途出行。 


河南电动车商会常务副会长、河南森地电动车负责人张中宽表示,电动车是郑州人非常重要的通勤交通需求,解决的是人们“五公里生活圈”的交通需求。作为部分市民维持生计的重要工具,在社会尚未找到更有效的替代方案时,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应更宽容,避免“一刀切”。 


他认为,郑州给电动车上牌可借鉴外地经验,给国标车和超标车分类上牌,统一管理,设置3-5年的过渡期。如果将庞大的超标车群体全部排除在外,除了增加执法难度,还可能存在诸多问题。 


“老国标标准太苛刻,新国标制定得也不太符合目前电动车市场现状。拿新国标中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来说,就很有争议,导致成本骤增。”生产厂家河南雄鹰的朱志涛总经理表示,来自大众的需求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使然,害怕自己以后改做国标车的同时,市场上一些无资质小厂依然违规生产超标车,反倒占据了市场绝大部分份额,这将让他左右为难。 


行业商会:“超生”的孩子也应给个身份 


为电动自行车上牌,在河南电动车商会副会长袁自良看来,这是一件好事。因为,在郑州电动车市场野蛮生长近20年后,政府终于出手来管这件事情了。 


据他介绍,现行的电动车国家标准是1999年颁布的,当时规定时速20公里以上、自重40公斤以上属于超标电动车并予以限制。时隔19年(大多行业标准通常是五六年一次大修改),电动自行车技术已有多次突破,但国标修改却多次搁浅,直至今年5月17日,才等到新国标的出台。19年的时间,这种滞后的技术标准和松散的、尚未统一的执法监控体系导致了电动车方面的诸多问题和乱象。 


在袁自良看来,电动车超标是在诸多因素叠加的背景下产生的问题,政府也应该给予一定的待遇。他打比方说,超标车就像“计划外超生”的孩子,群体巨大,以前这个问题没有解决,现在应该给予超标车一个“身份”了。超标车本可纳入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范畴,但目前国家对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国标相关条款暂缓执行,以致国家标准衔接存在问题,使得超标车问题暂无法解决,“我个人认为超标车的问题能否解决,将成为影响上牌政策执行的关键因素。” 


同时,袁自良认为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是顺应产业发展现状做出的有效调整,也有利于维护道路行车安全,但最高车速、电池电压等参数仍不能与消费市场匹配,依然存在指标低等诸多问题,这可能导致后续政策实施仍会像以前那样“流于形式”。 


另外,他还认为,电动车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在于,部分电动车车主素质不高,闯红灯、逆行、超载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因此,要想降低电动车交通事故率,还是应当重视人的因素。另外,就是城市路权的问题,“我们的城市道路规划缺乏人性化,非机动车车道越来越窄,而骑电动车的人数远远超过开机动车的人数,以致电动车都在机动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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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声音:现在陷入电动车“迷茫期” 


社会对电动自行车的需求量极大。快递和外卖行业,是使用超标车的重灾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快递小哥坦言,快递和外卖的从业人员都是按派单量计算工资,如果按照20公里的时速骑行,一天的派单量起码要打七折,一个月下来,要少赚两千多元。“就算买一台新的电动车,也只要三千块钱。” 


同时,很多购买超标车的消费者表示,自己购买电动车时并无“超标车”概念,即不会特地考虑电动车的速度、重量等是否符合国标。另外,有的生产企业甚至将实际上已经属于机动车的超标车辆包装成“非机动车”,并“宣传”无需取得机动车号牌、无需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可驾驶,误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我觉得板子也不能全打到厂家和经销商身上,现实需求才是很多消费者购买超标车的主因,并不完全是商家的忽悠所致!”一经销商说。 


对于给电动自行车上牌,不少消费者表示确实有必要,这样能规范电动车的交通行为,也有利于治安防范。同时,不少超标电动车主则认为,自己通过正规渠道买来的电动车,有合格证,而且涉及日常出行,希望也能够上牌出行。 


“怎么送水?”“怎么送奶?”“怎么送报纸?”……对超标车高度依赖的相关行业陷入迷茫,不少消费者希望相关部门能更多考虑底层弱势群体的声音。采访时,少市民说自己现在也陷入了购买电动车的迷茫期,今天买了说不定明天就不让上路了。现在市面上大多还是以“跑得快、跑的远”的超标车为主,毕竟买电动车的目的就是方便、快捷。如果上牌了,自己使用起来不方便,不知还会上牌不会? 


对此,有另外的市民则认为,在杂乱的十字路口,经常可见电动车横冲直闯,机动车司机如履薄冰。这种现象还少见么?电动车以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飞速行驶完全不关心路况;请问,在这场道路分享的博弈中,到底谁是弱势群体? 


“众所周知,超标电动车上路和一些驾驶人缺乏道路安全意识,导致交通事故频发。我觉得如果上牌,就应该严格执行国标和配套政策的实施,不能因为超标车群体数量大,而绑架了政策,对其网开一面。不能因使用电动车的是所谓的‘弱势群体’,就不遵守规则。我觉得在遵守规则面前,部分强弱。”有市民表示。 

交警:超标车泛滥给交通秩序带来困扰 


电动车也是不少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浏览新闻报道可发现,郑州涉及电动车的交通案件层出不穷。郑州一名在一线执勤的交警向记者表示,有一半以上的交通事故涉及电动车,其中,不少是超标车。据郑州市交警部门统计,郑州市平均每天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达130起,占交通事故总量的近七成。 


有民警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将车辆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种类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法律、标准,超标电动自行车性能接近摩托车,实质上属于机动车。 


目前国家实行机动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管理,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没有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具备生产机动车的资格。但由于现有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缺陷、国家标准之间衔接不够等原因,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生产、销售进入市场。 


“超标车泛滥,以及相关标准的滞后,也给交警执法带来一定困扰。”另一名交警说,平时对于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只能按照非机动车“三教育一采集”来处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时,鉴定机构会把这些超标电动车认定为机动车,按机动车来处理,“而平时的一般小事故,交警仍会将这些超标电动车按照非机动车来划分责任。面对超标车的执法标准不统一,也给执法带来很多困扰。”另外,这名交警感慨,单靠交管部门治理超标车很难,需要生产、监管等部门来共同治理。 


专家观点:政府应“多模式”消化处理超标车 


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公布后,已经存在的超标车今后还能不能上路行驶?今年1月16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超标电动自行车性能接近摩托车,实质上属于机动车。为此,工信部正在修订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符合该标准的可列为机动车。 


“要知道,一辆超标电动车价格一般在3000元左右。如果政府出于上牌考虑,仅仅给了3年的过渡期,随后强制报废,很多购买超标电动车的基层民众很可能难于接受,毕竟这笔钱对他们来说是笔不小的收入,另外这种车还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手段和基本交通出行工具。我认为,对于超标车的处理,政府应该兼顾各方利益,通过多种渠道化解。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相关专家表示。 


该专家认为,关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处置问题,目前,一些地方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了多种模式,消化处理这种超标电动自行车,比如采取报废补贴,回购置换,设立过渡期,符合标准的纳入摩托车管理等措施,在几年内逐步消化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减少群众的损失。 


对此,郑州市政府办公厅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电动车上牌相关事项发布公告。据其透露,对消费者已经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将实行过渡期制度,过渡期为三年,

(责任编辑: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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