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金华市交警支队在上周也开始了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并提出“三个一律”的整治措施
中国电动车网获悉,本月初,浙江省经信厅发出通知,宣布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并布置了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的一些工作。为此,金华市交警支队在上周也开始了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并提出“三个一律”的整治措施。
那么,什么是三个一律呢?
NO 1:一律实行登记
只要在金华市范围内使用二轮电动车,就要进行登记。
第一种是未经防盗备案登记的超标二轮电动车,到金华市辖区各公安派出所办理防盗备案登记;
第二种是符合现行国标的在用二轮电动车,到当地交警部门注册登记。
两者的登记时间:都是在2018年12月31日前。
不登记会怎么样?
2019年1月1日起,交警将对未经登记上道路行驶的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
如果还有没有登记的或者新购买电动车的市民,请尽快按照要求进行登记。
也就是说,现在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其实分为两种,一种是符合现有国家标准的,这种车可以进行注册登记。还有一种是超标车,只能进行防盗备案登记,据交警介绍,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有约95%以上为超标车。
从2019年1月1日起,交警将对未经登记上道路行驶的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
第二个一律:
NO2:一律佩戴安全头盔
目前,交警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教育工作。
2019年1月1日起,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查获的:
首次予以警告,并抄写相关交通法规或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视频;
再次查获的,一律予以罚款;
第三次查获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按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罚,如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予以罚款并行政拘留。
据介绍,对不戴安全头盔的处罚,也是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交警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教育工作。并将在近期免费发放1万只安全头盔给市民。
第三个一律:
NO 3: 一律不得违法载人
此前蜀黍已围绕“非机动车六不得”展开整治,即日起,蜀黍将加大对驾驶二轮、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整治力度。
首次一律予以罚款;
再次查获或首次驾乘3人以上,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无证驾驶人员一律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对于老年代步车上道路行驶的,坚决予以查扣。
值得注意的是,交警对电动车违法带人的行为一直都在处罚,所以这条规定是立即生效的,接下来还将加大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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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栩霖)